陳其猷獻吾直隸大名府東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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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任河南府推官,授國子監助教,入为户部江西司主事,转为郎中。仕至山西副使[1]、山東副使[2]、河南副使[3]、河南右參政[4]、河南按察使[5]魏忠贤柄國,政尚嚴切,其猷一以宽厚,因李若星之狱,失魏忠贤意,罷職家居。出千金赈饥,事聞,奉旨賜立牌坊,辞不受。年七十卒[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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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丁未,升户部郎中陈其猷为冀北道副使,调山西参政张中鸿补冀北道兵备,升南户部郎中刘克勤为黄州知府。
  2. ^ 万历四十五年五月,升山东参议陈其猷为本省副使,登州府知府陶朗先为山东驿传道副使。
  3. ^ 天启五年五月,调补山东按察司副使陈其猷于河南,管清军驿传。
  4. ^ 天启六年八月,加河南按察司副使兵备道陈其猷右参政,以久任也。
  5. ^ 天启七年八月,升浙江参政胡维霖为胡广按察使管武昌道,河南参政陈其猷为本省按察使专管修河,陕西参政孟楠为本省按察使分巡关内。
  6. ^ 《大名府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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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東明縣志》·卷十·人物志
  • 《畿辅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