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雄事件發生於1991年9月,是台灣軍中人權事件及嚴重治安事件。

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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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雄,廿歲,彰化縣人,為中華民國憲兵第二一三營第四連,忠貞435梯次義務役二兵,當時被分發到位在台北縣五股鄉民義路一段218號的憲兵隊(俗稱「五股排」)服役。1991年9月2日凌晨零時卅分,在民義路憲兵崗哨內擔任副哨的陳世雄,因在執勤的時候喝飲料,被擔任正哨的中士朱盛戊(廿三歲,新竹縣人)糾正,陳世雄不理會,朱盛戊想要打電話向上級通報時,陳世雄立刻拿起M16突擊步槍,對著朱盛戊連開數槍,朱盛戊當場死亡。陳世雄行兇後,跑回部隊的安全士官室,再次開槍射傷執勤的一兵林大利(廿二歲,台北市人)及周志華,並從林大利身上搶奪一把點三八左輪手槍;當時,剛好返鄉休假的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現役軍人戴雅宏(廿一歲,五股鄉人)與朋友康寶忠、林志庭及葉姓少年四人,分騎兩輛機車經過,他揮手攔下四人,並開槍把戴雅宏、林志庭及葉姓少年擊傷,搶奪機車後逃逸。

陳世雄騎著機車抵達民義路、工商路口時,看見計程車司機阮仁偉(廿五歲,住五股陸光一村)正好在排班,又立即用槍脅迫,欲搶奪阮仁偉的計程車,阮以鑰匙放在對面的商店為由,跑向商店,陳世雄立刻用點三八手槍擊斃阮仁偉後,再跑到工商路、成泰路口,搶走計程車司機張明杰(廿二歲,台北市人),車號為「011─4073」號的計程車逃逸。

最後,9月2日早上七時卅分,在桃園縣龜山鄉崁頂村某處山頭,發現陳世雄已舉槍自盡,其所攜帶的M16步槍,在五股陸光一村63號前的一輛轎車底下尋獲,手槍則留在自殺現場;此事件共造成三死六傷。

據軍警調查,陳世雄因不滿中士朱盛戊糾正他執勤時喝飲料,但陳世雄及朱盛戊的家人都對這個說法存疑,認為內情並不單純。朱盛戊的家人表示,朱遇害時已退勤休息,死亡時僅穿短褲,且根據其他士兵的說法,朱盛戊應是先聽到槍聲,到崗哨查看時被槍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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