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方
陆元方(639年—701年3月20日[1]),字希仲,苏州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武周官员,两度出任宰相。
陸元方 | |
---|---|
出生 | 639年 唐朝 |
逝世 | 701年3月20日 武周 |
职业 | 武周官员 |
簡歷
编辑陆元方出自吴郡陆氏太尉枝,曾祖父陆琛为陈朝给事中、黄门侍郎,祖父陆山仁为荆州当阳县丞,伯父陆柬之为著名书法家,官拜太子司議郎、崇文侍書學士,父亲陆玄之仅至豫章尉。
陆元方最初中了司成明经,足以为官,补三水、扶风、渭南三县尉,又通过了八科举,授里行监察殿中三御史。武则天年间,他曾受任出使岭南,当时这是需要走海路的。船起航后,风浪大作,船中人害怕。陆元方说:“我是受命,不是图私利,神岂会害我?”下令船继续前行,不久就风平浪静了。回朝后,他被任为殿中侍御史,当月升凤阁舍人、秋官侍郎,兼太子中舍,又判秋官,守凤阁。武则天曾在内殿赐宴,男宠张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数人在前博戏,宰相韦安石疏奏称:“蜀商等贱类,不合预登此筵。”于是看左右令逐出他们,在座者皆失色。武则天因韦安石言辞正直,深慰勉之。时任凤阁侍郎的陆元方在座,退下后对人说:“这是真宰相,非吾等所及。”[2][3]在秋官侍郎任上,他被酷吏来俊臣诬告,但和大多数被其弹劾的官员的命运相反,武则天没有处置他,还手敕予以赦免,长寿二年(693年)九月还升他为行鸾台三守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为实质宰相。[4][5]
证圣初年(694年末),武则天不满权相李昭德,将其外贬,宰相周允元和司刑少卿皇甫文备上表弹劾陆元方和其他几位宰相——内史豆卢钦望、同平章事韦巨源、杜景俭、苏味道不能匡正李昭德。五位被弹劾的宰相都被贬为刺史,陆元方被贬为绥州刺史。[4][5][6]
陆元方不久又被召回任检校春官侍郎,又转试天官二侍郎、尚书左丞兼司尉卿。一次,他被弹劾只选拔朋友做官,武则天愤而免其官,只许他白身履职。陆元方继续推荐官员,武则天问他怎敢如此,他答:“臣只知道举荐自己了解的人,不在乎是朋友还是仇人。”更推荐朋友崔玄暐,称他有宰相之才。武则天相信他没有偏袒了,圣历二年(699年)八月再任他为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久视元年(700年),武则天曾问陆元方宫外有何事发生,陆元方答:“臣是宰相,大事肯定会禀报,不敢拿民间琐事烦扰陛下。”因而忤逆了武则天,腊月被罢相为司礼卿,[5]后又改太子李显右庶子。后又任文昌左丞,前后掌选官及科举各两年,病卒。赠越州都督。开元十八年,又赠扬州大都督。
隋朝猛将来护儿的两个儿子来恒、来济都有才学,陆元方说:“来护儿,儿把笔;虞世南儿带刀言。”[7]陆元方诚实谨慎,第二次拜相时,无论武则天何时任命官员,都先咨询他,陆元方将自己的推荐意见密封送入,并不泄露自己的私恩。陆元方临终时,取来前后给武则天的奏稿并焚烧了,说:“我对别人的阴德多了,这肯定会为后人造福。”他还有一个密封的匣子从不让人开启,死后家人开启了,原来里面都是前后的敕书。诸子陆象先、陆景倩、陆景融后来都官居要职,其中陆象先在唐睿宗、唐玄宗年间为宰相。唐德宗年间,陆元方得以续图凌烟阁。[8]
评价
编辑- 《旧唐书》史臣曰:陆元方博学大度,再践钧衡,当则天时,非有忠贞,应无黜责,绥州之任,抑又何惭!观其济海无私,狂风自止,临终焚藁,温树始彰。故知正可以动神明,德可以延家代。
子孙
编辑注释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文献
编辑-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五、卷二百零六
- 《全唐文第·卷二百三十一》张说◇文昌左丞陆公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