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義務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19年11月9日) |
道德義務(英語:Moral obligation)是一種義務,因為道德或倫理上的理由,使得某些行為具備某些被設定的價值,因此必須去執行。在道德哲學及宗教上,這是個重要的概念,哪些行為是應該被賦與道德義務,長期受到爭論。
義務是個人與其負有義務或對其負有義務的事物或人之間的合同。 如果違反合同,個人可能會受到指責。 在承擔義務時,人們通常不會考慮如果不履行義務他們會經歷的罪惡感; 相反,他們考慮如何履行義務。 理性主義者認為人們以這種方式回應是因為他們有理由履行義務。[1] 根據制裁理論,義務對應於一個人感受到的社會壓力,而不是簡單地源自與另一個人或項目的單一關係。 在理性主義論點中,同樣的壓力增加了人們的理由,從而增強了他們履行義務的願望。 制裁理論指出,需要有制裁才能使義務成為道德義務。[1]
參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1.0 1.1 Owens, David. Oblig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09-20 [2021-12-15]. ISBN 9780191744938. doi:10.1093/acprof:oso/9780199691500.001.0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0) (美国英语).
这是一篇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