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班,為清朝皇宮侍衛輪值宿衛、門禁管制之制度,並由進六班之王公大臣於夜間巡視稽查。

六班值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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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衛處侍衛,分為六班,更替輪值。每班再分為兩翼:鑲黃旗為左翼,正黃旗為右翼,正白旗一半為左翼,一半為右翼,於各處值班:

乾清門、內左右門值班(內班):每班每翼為侍衛班領2員、署班領2員、侍衛30員。
中和殿值班(外班):每班每翼為散秩大臣1員、侍衛親軍10名。
太和殿值班(外班):每班每翼為侍衛什長3員、侍衛親軍30名。

外班以領侍衛內大臣1員總統,內大臣散秩大臣2員隨班入值,並有八旗前鋒營、八旗護軍營一同分班守衛。

紫禁城其他各處按日分班,丑、未日為鑲黃旗第一班,寅、申日為鑲黃旗第二班,己、亥日為正黃旗第一班,子、午日為正黃旗第二班,卯、酉日為正白旗第一班,辰、戌日為正白旗第二班,各輪番值宿:

景運門值班:值班大臣1員、司鑰長1員、主事1員、護軍校2員、傳籌護軍校1員、門筆帖式1員、閱門籍護軍6名、護軍18名,傳籌護軍9名。
隆宗門值班:印務參領1員、護軍參領1員、護軍校2員、傳籌護軍校1員、門筆帖式1員、閱門籍護軍1名、護軍18名、傳籌護軍9名。
後左門、後右門: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2員、門筆帖式各1員、閱門籍護軍各1名、護軍各13名。
中左門:護軍參領1員、護軍校1員、閱門籍護軍2名、護軍9名。
中右門:前鋒參領1員、前鋒校1員、閱門籍護軍2名、前鋒9名。
左翼門、右翼門: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1員、閱門籍護軍各1名、護軍各9名。
體仁閣弘義閣昭德門貞度門協和門熙和門: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9名。
午門:護軍參領1員;左門:閱門籍護軍2名;左右門:護軍校各2員,護軍各13名。
東華門西華門神武門: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2員、閱門籍護軍各2名、護軍各18名。
蒼震門啟祥門: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2員、閱門籍護軍(蒼震門2名、啟祥門1名)、護軍各13名。
中正殿正門、後門、東北隅、東南隅: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9名。
吉祥門西北隅: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9名。
文華門:護軍校1員、護軍9名。
茶膳房:護軍參領1員、護軍校1員、護軍10名。
箭亭:護軍校1員、護軍9名。
銀庫門、內銀庫: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9名。
內東小庫、西小庫: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4名。
壽康宮長庚門、西南門: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9名;壽康宮西隅:護軍校1員、護軍9名。
寧壽宮寧壽門、皇極門、斂禧門、錫慶門、履順門、蹈和門、保泰門、茶膳房、東北隅、西北隅:護軍參領各1員、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9名。
紫禁城四門內磴道、柵欄:護軍校各1員、護軍各9名。
北上門:護軍校1員、護軍9名。
火班:護軍校1員、護軍7名。

火班於火警時集合,由值班之護軍統領、司鑰長於左翼門等處護軍每門調2人,共46人協同內務府值班官兵等候派遣。

宮門以外五門及紫禁城外周圍,都用下五旗護軍,每旗各二日輪班值宿,隸屬於景運門的值班大臣,由大臣巡視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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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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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禁城每天夜間由王公、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部院大臣、都統護軍統領等5人入宮進班,又稱進六班,負責巡察各處值宿的侍衛、章京、護軍,如發現有值班官兵有曠職、打嗑睡者,便會同領侍衛內大臣參奏治罪。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一月十三日上諭:「自二更起至五更止,進班之領侍衛內大臣不時巡察該管侍衛親軍,護軍統領不時巡察該管章京、護軍校、護軍。至外圍之各堆撥,著進六班之王大臣等輪流不時巡察」,皇帝將不時加派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暗中巡察,如查出曠班及貪睡者,將該管進班大臣一併治罪。[4]進班並可依正、補分為正進六班補進六班[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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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慶桂等奉敕編,《國朝宮史續編》,卷四十八,典禮四十二,宮規四,宿衛,葉二至六。
  2. ^ 《(乾隆)欽定大清會典》,卷九十四,領侍衛府,葉二。
  3. ^ 《(乾隆)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七十,領侍衞府,宮門宿衞,葉一。
  4. ^ 慶桂等奉敕編,《國朝宮史續編》,卷四十八,典禮四十二,宮規四,禁令,葉八至九。
  5. ^ 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宮中檔咸豐朝奏摺(複製本)》(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90年),第32輯,頁463,宮中檔406016956號、4060169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