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欣伯(1890年—1951年7月20日[1]),满族[2]順天府宛平县人,中華民国满洲国的政治人物、法学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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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奉系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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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他充任禁衛軍衛兵。此後,他入省立天津北洋大学学习。

辛亥革命後,他任北京文明新劇团的旦角演员。其间,他加入国民党。1913年(民国2年)他参加二次革命,革命失败后,他逃到大連。此后他更名劉笑痴,充当日本人的中文教師。

1915年(民国4年),他留学日本。从明治大学法科毕业后,他任陸軍大学校的中文講師。1924年(民国13年),他获得東京帝国大学大学院[3]法学博士。

1926年(民国15年)他归国,受日本驻华公使館陸軍武官本庄繁的推荐,被張作霖任命为东三省巡阅使署法律顧問。[4]。翌年7月,他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条約修改委員会委員。1928年(民国17年)6月,皇姑屯事件发生,他回到奉天省。此后他组织了法学研究会并任会長,刊行雑誌《法学研究》。

参加满洲国後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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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爆发,趙欣伯参与组织奉天地方自治維持会。10月,任奉天市市長,后改任最高法院東北分院院長。翌年2月的建国最高会議上,趙欣伯同臧式毅張景惠支持采用立憲共和制的主張,同張燕卿帝制採用派发生激烈矛盾。[5]

同年3月满洲国成立,趙欣伯任首任立法院院長。1934年(康德元年)10月[6],立法院機能停止,準備降格改组秘書厅,赵欣伯遂辞任。秘書長劉恩格成为立法机关的首脑。1937年(康德4年)9月,趙欣伯被任命为宮内府顧問官,不久辞任。此後,率家族迁居日本。

1939年(民国28年),赵欣伯归国到北京。此後,担任華北政務委員会法律顧問。抗日战争结束後,因漢奸罪被国民政府逮捕。1948年(民国37年),因病情恶化住院治療。

1951年7月20日,赵欣伯病逝。享年62岁。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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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伯第一任妻子为王碧琰,早年病故,两人未育儿女。后赵欣伯与耿维馥结婚。婚后两人赴日,耿维馥改名为赵碧琰。1925年,儿子赵宗阳在东京出生。[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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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瀋陽“九・一八”歷史博物館」-「歷史人物」(人民網特設网站「中国各地抗戦紀念館」)作生于1890年。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作生于1887年(光緒13年)。
  2. ^ 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文史资料选辑 卷17-19. 中国文史出版社. : 96. 
  3. ^ 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作「学士院」。考该院正名「大学院」,据此改。
  4. ^ 「瀋陽“九・一八”歷史博物館」。
  5. ^ 山室信一『キメラ - 伪満洲国の肖像 増補版』151頁
  6. ^ 劉寿林等編《民国職官年表》作此。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作同年9月。
  7. ^ 人民画报,1981年4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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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洲国
前任:
(創設)
立法院長
1932年3月 - 1934年10月
繼任:
劉恩格
(立法院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