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叛中華法系中的一種罪名,指的是指圖謀背叛國家、叛逃至其它敵對國家。

在唐律中,謀叛被列為十惡之第三位,是一項重罪,按律應當問斬。犯有十惡罪名之人不可被赦免,故而有「十惡不赦」之說。古代日本沿襲唐律,將謀叛罪列為八虐日语八虐之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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