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乾(1530年—?),字伯貞,號纯吾,河南河南衛官籍直隸廬州府合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許乾
大明永平府知府
籍貫直隸廬州府合肥縣
字號字伯桢,號纯吾
出生庚寅正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閻氏,封孺人
親屬(子)克肖、克绍、克從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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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河南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七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進士[1][2][3]。都察院观政,本年十月授河间府推官,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行取,丁忧。五年十二月选授江西道御史,差巡按甘肃,万历二年(1574年)六月养病,五年五月復除本道御史,七月差巡按真定。六年八月升官至永平府知府,九月以病致仕,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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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許通,百戶;祖父許鸞,百戶;父許堯,母昌氏;繼母黃氏[4]。弟许坤、许守和(百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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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陈文新主编.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 下.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年9月: 2465. ISBN 978-7-307-07097-4.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方岳
明朝河間府推官
1565年-1569年
繼任:
馬應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