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藏語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གྲ་སྒྲིག་ཨུ་ཡོན་ལྷན་ཁང་威利转写bod rang skyong ljongs gra sgrig u yon lhan khang)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56年批准成立,是负责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带政权性质的机关。1959年藏区骚乱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行甘丹頗章政府职权[1]。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后,筹委会随即撤销[2]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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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甘丹頗章政權签订《十七条协议》,其中规定西藏应当成立军政委员会。此后由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撤销了各地军政委员会,毛泽东向与会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建议,不成立军政委员会而改为成立一个筹备机构,以为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做准备。之后在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的主持下,以达赖喇嘛为首的噶厦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以及中央进藏工作人员组织了四个小组,于同年11月4日成立了临时性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张经武为组长。1955年3月,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同年9月20日,又在拉萨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处,仍由此前的四方面代表组成。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区
1956年—1965年
 
國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府拉萨
歷史 
•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
1956年4月
• 西藏自治区成立
1965年9月9日
前身
继承
  西藏地方
  昌都地区 (省级)
西藏自治区  
阿魯納恰爾邦  
查谟-克什米尔邦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區
  印度阿魯納恰爾邦拉达克直辖区(中印争议

平行政权时期(1956-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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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拉萨大礼堂举行。筹委会由51人组成,丹增嘉措出任主任委员,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任秘书长。[3][4][5]

唯一政权时期(1959-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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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藏区骚乱发生后,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于3月28日发布命令,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噶厦)”[6],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噶厦的职权。同时,班禅被任命为筹委会代理主任委员,并保留了流亡印度的达赖喇嘛的主任委员职务。4月8日,筹委会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3月28日命令的决定》。7月,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9月,第三次全体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废除农奴主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关于西藏土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农村阶级划分的决定》以及有关牧区的政策规定。[3][7]

1964年筹备会第七次扩大会议期间,代理主任委员十世班禅受到了批判,他被指控为“反人民、反社会主义、蓄谋叛乱”。会后,国务院决定撤销班禅的代理主任委员与副主任委员职务(保留委员职务),同时达赖喇嘛的主任委员职务亦被撤销,由阿沛·阿旺晋美任代理主任委员。[5]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也完成了其使命。[3]

历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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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噶厦职权后,开始召开全体会议。

  • 第一次全体会议,1959年4月8日,拉萨。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三月二十八日的命令的决议》、《关于健全和加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各部门组织机构的决议》、《关于增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决议》、《关于撤销赤江·洛桑益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和推选帕巴拉·格列朗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关于撤销土登泽仁(多娃堪苏)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和增补丁甲·多吉坚赞、泽仁旺堆为本委委员的决议》[8]
  • 第二次全体会议,1959年6月28日至7月17日,拉萨。通过了《关于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西藏地区减租减息办法》、《农民协会组织章程》。[9]
  • 第三次全体会议,1959年9月20日至9月22日,拉萨。通过了《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定》、《关于西藏土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成立土地制度改革委员会的决定》。[10]
  • 第四次全体会议,1960年4月22日至5月13日,拉萨。通过了《关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9年工作总结和1960年工作任务的决议》、《关于西藏地区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撤销墨林·阿旺却扎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周仁山、索南卓玛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周仁山并任常务委员的决议》。[11]
  • 第五次全体会议,1961年4月2日至4月13日,拉萨。通过了《关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0年工作基本总结和196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决议》。[12]
  • 第六次扩大会议,1962年12月22日至1963年1月16日,拉萨。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13][14]
  • 第七次扩大会议,1964年9月18日至11月4日,拉萨。[15][16]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第七次扩大会议时称,“这次会议一致决议并且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班禅的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和代理主任委员的职务。为了最后给班禅一个自新的机会,还保留了他的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委员的职务。 ”[17]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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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56年9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组织简则》,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在西藏自治区未成立前过渡期间的协商筹划的带政权性质的机关,受国务院领导。”“本委员会以噶厦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等各方面的人员,各主要寺庙、各主要教派、社会贤达、噶厦等的有代表性的爱国人士和中央派在西藏地区工作的干部组成之。”[18]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本委员会委员名额暂定五十五人,委员的产生、撤换和递补经各方面协商提名,报国务院批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命之。”此外,还设有常务委员。“为了便于领导日常工作的进行,设立常务委员会,由本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并报国务院批准。”[18]

“本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委员兼),承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之命主持日常行政工作;暂设副秘书长三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18]

“本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暂设下列各工作部门分掌各该主管事项:
(1)办公厅:主办文书、行政、交际、编译、机要等工作。
(2)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中央统一的财政经济方针和计划下结合本区的具体情况,统一指导和计划经各方面协商同意的地方的财政经济建设。
(3)宗教事务委员会:团结西藏各教派,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检查上述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办理宗教事务等事宜。
(4)民政处:主管人事工作和经协商同意之地方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事业,调解民事纠纷,举办优抚救济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民政事宜。
(5)财政处:主管经协商同意之地方财政收支,建立财政制度,编制和审核预、决算等和其他有关财政事宜。
(6)建设处:主管城市规划和建设,劳动力组织调配和工资待遇等有关事宜。
(7)文教处:主管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科学研究以及其他有关文教事宜。
(8)卫生处:主管卫生行政、卫生设施、公共卫生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事宜。
(9)公安处:主管维持社会治安,推进公安工作以及其他有关公安事宜。
(10)农林处:主管指导和改进农业生产,保护和培养森林,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其他有关农林事宜。
(11)畜牧处:主管发展畜牧事业,推进兽疫防治工作以及有关畜牧事宜。
(12)工商处:主管地方商业管理和地方工业建设以及其他有关工商事宜。
(13)交通处:主管地方交通事业的行政管理和建设事宜。
(14)司法处:主管本区司法事宜;在检查、监察和法院机构未设立前,暂兼行其职务。”[18]

1957年8月9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整编方案通过,从机构到人员都进行的整编:[19]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通过整编方案 汉族干部绝大部分调往内地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通过整编方案 汉族干部绝大部分调往内地

新华社拉萨9日电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今天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扩大)。主任委员达赖喇嘛、第二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以及在拉萨的常务委员、委员和各厅、处、委的负责人共四十多人出席这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整编方案。根据这个整编方案,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现有机构中,除办公厅、宗教事务委员会仍予保留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予以撤销外,其余十一个处分别合并为民政、建设、文教、财政四个处。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在西藏各地设立的八个基巧级(相当于专区)办事处仍然保留,宗级(相当于县)办事处除昌都地区以外其余全部撤销。由于机构减少,人员也作了适当精简,汉族干部除工作特别需要的以外,其中绝大部分调往内地工作。整编后,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系统的藏族工作人员约占90%以上。

达赖喇嘛在会议上对整编方案作了若干说明。

会议上,达赖喇嘛宣读了第一副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从日喀则寄来的信,班禅额尔德尼同意这个整编方案。

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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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8月18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开设八个基巧级办事处。它们分别是:拉萨、日喀则、昌都、江孜、黑河、阿里、山南、塔工。[20]

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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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陈毅、达赖、班禅步入会场

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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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
  1. 达赖喇嘛·丹增嘉措(1956年4月-1964年12月)
  2.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代理,1959年3月28日-1964年12月)
  3. 阿沛·阿旺晋美(代理,1964年12月-1965年8月)
第一副主任委员
第二副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常务委员

(以下人员任命时间不详)

委员[21][22][23]

(以上藏族)

(以下四人为1958年7月任命)

(以下十六人为1959年3月28日任命)

(以下二人为1959年4月8日任命)

(以下二人为1960年5月13日任命)

(以下人员为1964年8月任命)

(以下人员任命时间不详)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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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各委、厅、处主要领导人员名单,并于5月1日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发布命令公布。名单如下。[25]日后工作人员多有变动,此处暂不列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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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西北少数民族通史. 中国西北少数民族通史. 民族出版社. 2009: 557 [2021-09-07]. ISBN 978-7-105-09929-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7) (中文).  |issue=被忽略 (帮助)
  2. ^ 中国西藏. 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4: 54 [2021-09-07]. ISBN 978-7-5085-0607-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7) (中文). 
  3. ^ 3.0 3.1 3.2 阿沛·阿旺晋美详说西藏自治区成立始末.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2005-09-02. [永久失效連結]
  4. ^ 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新华网. [2012年7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1月2日). 
  5. ^ 5.0 5.1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附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组织).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6. ^ 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 《人民日报》. 光明网. 1959-03-29 [2021-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9). 
  7. ^ 延祥. 西藏当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中国藏学. 1989, (2). 
  8. ^ 8.0 8.1 8.2 8.3 8.4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的首次全体会议作出决议 号召西藏全体人民贯彻执行国务院命令 决定健全和加强自治区筹委会各部门组织机构,人民日报1959年4月11日,第1版
  9. ^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 决定在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 班禅额尔德尼在讲话中指出: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对民主改革所有政策原则问题取得一致认识。他希望大家圆满贯彻会议决议,彻底粉碎千百年来套在西藏人民脖子上的封建农奴制度,人民日报1959年7月21日,第1版
  10. ^ 文史精华典藏版(9),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11页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四次全体会议号召全西藏人民 团结一致彻底完成民主改革,人民日报1960年5月19日,第7版
  12. ^ 高举毛泽东思想的红旗 认真贯彻党的阶级路线 在西藏地区彻底完成民主改革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五次全体会议发出号召,人民日报1961年4月18日,第4版
  13. ^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扩大会议安排上半年工作 加强团结 加强基层 发展生产 通过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 积极准备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人民日报1963年1月22日,第2版
  14. ^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张经武与西藏解放事业,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06年[永久失效連結]
  15. ^ 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继续发展生产建设,为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条件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举行第七次扩大会议 代表们畅谈民主改革以来的伟大成就赞颂党的领导好平叛平得好改革改得好 同时愤怒地谴责了极少数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农奴主的破坏活动和复辟阴谋,人民日报1964年12月13日,第3版
  16.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党史重大事件述实,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7页
  17. ^ 周恩来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网,于2012-8-11查阅. [2012-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10). 
  18. ^ 18.0 18.1 18.2 18.3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组织简则 (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人民日报1956年9月17日,第7版
  19. ^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通过整编方案 汉族干部绝大部分调往内地,人民日报1957年8月10日,第4版
  20. ^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将成立八个基巧级办事处,人民日报1956年8月21日,第4版
  21. ^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人民日报1956年4月23日,第3版
  22. ^ 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进行叛乱 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 决定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1959年3月29日,第1版
  23. ^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组织史资料, 1950-1987. 西藏人民出版社. 1993. 
  24. ^ 24.0 24.1 24.2 24.3 24.4 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80年,中国西藏信息中心,于2012-7-26查阅. [2012-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1). 
  25. ^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各委、厅、处主要领导人员名单,人民日报1956年5月3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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