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昱
(重定向自蕭曇)
蕭昱(480年代—524年),一名曇[1][2],字子真,南兰陵郡兰陵县人[3][4],南北朝南梁宗室與官員。父親蕭崇之是梁武帝父親蕭順之的弟弟,故蕭昱是武帝堂弟;有兄長蕭昺、蕭昌、蕭昂。
生平
编辑蕭昱自小放縱而不遵守禮節,交友雜亂,又善於屠牛、 賣酒和騎射,他在天監初年除授秘書郎,累遷太子舍人、太子洗馬、中書舍人和中書侍郎,之後每次求試任官位,武帝都給他任職淮南、永嘉或襄陽郡,他也不就任;蕭昱希望到邊界州份當官,武帝認為他輕佻沒有威望,抑制不准許,遷官給事黃門侍郎,於是他上表解職,武帝寫下手詔斥責,於是被罷官,不再朝覲[3][4]。
普通五年(524年),蕭昱因在家中私自鑄錢,被告發到廷尉,但得到赦免,遷徙到臨海郡。行至上虞,朝廷下敕命令蕭昱回來,同時要求他令受菩薩戒。他回來後變得小心謹慎,履行正道,遵行戒律又精粹純潔,得到武帝嘉獎,任用為招遠將軍、晉陵太守。在任期間獎勵名迹,減免煩苛,申明法紀,嚴懲貪官,優養百姓,月多後郡內教化深入廣遠。不久他突然去世,百姓都不停哭泣,有四百多人在郡庭設祭奠;田間有百餘歲的婦女夏氏,帶著曾孫到郡拜祭,悲傷得不能自已。居民又相繼為他立廟建碑,紀念他的功德,亦向建康求贈諡號,於是朝廷下詔贈官湘州刺史,諡恭子[5][6]。
引用
编辑- ^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普通五年,(蕭昱)坐於宅內鑄錢,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臨海郡。”
- ^ 《南史·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一》:“會叔父曇下詔獄,勱乃率昆弟群從同詣大理,雖門生故吏,莫能識之。”
- ^ 3.0 3.1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蕭景字子昭,(梁)高祖從父弟也。父崇之字茂敬,卽左光祿大夫道賜之子。道賜三子:長子尚之,字茂先;次太祖文皇帝;次崇之。昌字子建,景第二弟也。……昂字子明,景第三弟也。……昱字子真,景第四弟也。天監初,除秘書郎,累遷太子舍人,洗馬,中書舍人,中書侍郎。每求自試,高祖以爲淮南、永嘉、襄陽郡,並不就。志願邊州,高祖以其輕脫無威望,抑而不許。遷給事黃門侍郎。……坐免官。因此杜門絕朝覲,國家慶弔不復通。
- ^ 4.0 4.1 《南史·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一》:吳平侯景字子昭,梁武帝從父弟也。……昌字子建,景弟也。……昂字子明……昂弟昱字子真,少而狂狷,不拘禮度,異服危冠,交遊冗雜。尤善屠牛,業以為常。於宅內酤酒。好騎射。歷位中書侍郎。每求試邊州,武帝以其輕脫無威望,抑而不許。遷給事黃門侍郎,上表請自解,帝手詔責之,坐免官。因此杜門絕朝覲。
- ^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普通五年,坐於宅內鑄錢,爲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臨海郡。行至上虞,有敕追還,且令受菩薩戒。昱旣至,恂恂盡禮,改意蹈道,持戒又精潔,高祖甚嘉之,以爲招遠將軍、晉陵太守。下車勵名迹,除煩苛,明法憲,嚴於姦吏,優養百姓,旬日之間,郡中大化。俄而暴疾卒,百姓行坐號哭,市里爲之喧沸,設祭奠於郡庭者四百餘人。田舍有女人夏氏,年百餘歲,扶曾孫出郡,悲泣不自勝。其惠化所感如此。百姓相率爲立廟建碑,以紀其德。又詣京師求贈諡。詔贈湘州刺史。諡曰恭。
- ^ 《南史·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一》:普通五年,坐於宅內鑄錢,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臨海郡。行至上虞,有敕追還,令受菩薩戒。既至,恂恂盡禮,改意蹈道,持戒又精潔。帝甚嘉之。以為晉陵太守,下車勵名跡,除煩苛,明法憲,嚴於奸吏,旬日之間,郡中大安。俄而暴卒,百姓行號巷哭,市里為之喧沸,設祭奠於郡庭者四百餘人。田舍有婦女夏氏年百餘歲,扶曾孫出郡,悲泣不自勝。其惠化所感如此。百姓相率為立廟建碑,以紀其德,又詣都表求贈諡。詔贈湘州刺史,諡曰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