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家湾汉阙

(重定向自蒲家灣無銘闕

蒲家湾汉阙(攔水橋無銘闕)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土溪镇汉亭村。現僅存東闕。子闕和西闕均不存在。該闕由五層石料砌成,高3.92米。第一、第二層為闕身,高2.35、寬1.08、厚0.70米。闕身正面上端浮雕展翅朱雀,西側刻含系璧之帶的龍。第三層四周皆刻頭拱,四角各刻一角神,正面中間刻獸頭。第四層後面左側刻一枝六葉,右側刻兩枝三蕊花卉。第五層是闕頂。其餘還刻人物,獸鳥圖案,表現手法和內容與沈府君闕相似。按其風格晚於沈闕,為東漢晚期建築。[1]

渠县汉阙
蒲家湾汉阙
由法国人谢阁兰摄于1914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渠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合并项目第13项
认定时间2001年6月25日
保护历史

1956年8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2]。1980年7月7日重新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3]。2001年6月25日列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與馮煥闕沈府君闕合併,并称渠縣漢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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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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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丁祖春. 四川的汉晋石阙 (PDF). 考古与文物. 1987, (6): 46-53 [2023-03-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3-03-08). 
  2.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中文).  [录入自: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编.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58: 288–292. 
  3.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录入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 四川省法规规章汇编(1952-1984).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 663–677. CSBN 6118·8. 
  4.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