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
華商,是指擁有華人背景,同時是個股份由華人掌握的工商企業的經營者,而海外華商、世界華商或國際華商則是特別專指海外華人的工商企業經營者。華商除了涉及傳統的金融、商貿與製造業外,也積極開拓博彩、娛樂和服務業等新興市場。部份報導將華人、阿拉伯人及猶太人喻為世界移民族群的三大金融力量。[1][2]
辞源
编辑「商」,在古時是指行走各地進行買賣活動的人,「賈」,則是指在固定場所從事買賣活動的人,兩者合稱為「行商坐賈」,也就是「商人」。[3]清廷與外國列强簽定不平等條約之後,大批外國商人開始進入中國,當時就有了「華商」一詞,主要是為了與「洋商」或「外商」有所區別。[4][5][6]在外國商人進入中國的同時,也有大批的中國人開始僑居海外,這些移居海外的華僑以及他們的後代,有從事商貿活動的,也被稱為「華商」。[7]
海外華商的分布情况
编辑華商的分布與華人人口分布比率息息相關,據2003年估計,全球海外華人人口約有4千萬人,以亞洲最多,然後依次為美洲、歐洲、大洋洲和非洲,在超過100個國家皆有規模大小不一的華商企業和組織。[8][9][10] 《亞洲週刊》的「國際華商五百排名」則是以香港、台湾、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及菲律賓等地的企業家為主。[1]
海外華商的資本
编辑海外華商企業的資本來源主要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企業家本身一點一滴逐步累積而來的,也就是俗稱的「白手興家」;另一種則是在中國戰亂以後,由中國、台湾或香港企業家投資在海外的「身家」。
由於海外華商分布在超過100個國家,而且主要是資產情况保密的小商人,所以資本無法成為一個整體。2007年9月在日本大阪舉行的第九届世界華商大會上,就有人提出「世界華商總資產有6萬億美元」的說法,但是並沒有提出具體的計算方式。[11]而在有基础的統計下,保守估計海外華商的總資產約是3.7萬億美元。[11]這些統計數字雖然是一種推斷的結論,但是足以反映海外華商擁有可觀的經濟實力。
經濟市場
编辑市場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進行交易的場所,這種交易可以是指有形的產品交易,也可以是指沒有實體的服務交易,而負責聯繫這些市場的體系則被稱為「市場經濟」、「市場體系」或「市場機制」。市場體系將市場的結構劃分為:國際市場(包括世界市場、國際區域市場和外國市場)與國內市場、統一市場(即全國市場)與區域市場(即地方市場)、城市市場與鄉村市場等不同層次,華商主要的市場包括以下幾種。
華人自19世紀中葉開始大規模遷徙海外,據2003年估計,海外華人約有4千萬人口,其中有部份在世界範圍內從事各種商貿活動的,被稱為「世界華商」。據估計,海外華人的資產約有1.5-2萬億美元,被喻為是世界移民族群的三大金融力量之一。[1][2]
自2002年,中國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以後,中國被認定為是一個强大的新興經濟市場,海外華商藉著與中國既有的連帶關係,不僅僅只是為自身帶來經濟利益,同時也為所在國扮演仲介者的角色。[8]
大中華地區是指兩岸四地的經濟市場,由於東南亞的地理位置靠近兩岸,同時是兩岸四地以外最多華人聚集的地區,所以有時候也會把東南亞國家列入大中華地區內。基於政治上的敏感性,一些經濟學者提出了「中國人共同體」、「華人共同市場」、「大中華共同市場」、「亞洲華人共同市場」、「兩岸共同市場」等概念和構思。[12][13]
華人地區是一個基於大中華地區的說法,指的是包括大中華地區、東南亞國家和其他海外華人聚集地在內的經濟市場。
本國市場是指海外企業家所在地區的經濟市場,鑒於國際形勢的演變,海外華人後裔的社會地位有顕著的提昇,新生代已普遍融入主流社群,如今多從事商貿、產品製造、金融和服務等行業。以美國市場為例,美國商務部普查局發表的《1997年經濟普查》顕示,在亞太裔企業創造的3,069億美元收益當中,華商企業占了28%,企業營業的平均成長率甚至超越美國本土企業。[9]
華埠,又稱為唐人街或中國城,是老一輩華僑在海外城市的聚集區,早期的華僑主要從事的行業有餐館、洗衣、雜貨和其他小型工業。現在,新生代的活動範圍已經不再是局限於華埠,土生土長的一代和新移民憑著專業的背景融入了主流社區,所從事的行業也從過去的餐館、洗衣等演進到超市、房地産、保險、金融、國際貿易、通訊、運輸、物流和高科技產品製造等行業。[9]
華商與社團組織
编辑中國封建時代奉行「重農抑商」的政策,民間以農業為本,對商業貿易的需求不高。但是隨著外交的發展,商人的增加,以及民族成分的復雜化,在唐宋時期開始出現有規制體系的商貿組織。目前所知,中國封建時代最早的商業組織是宋朝的「行」。「行」的領袖稱為「行頭」或「行老」,「行」有制定產品市場價格的決定權,同時代表官府收取商税,相當於現在的同業公會,但又具有官府的性質。[14]到了明清時期,商貿活動進一步擴大,商人的勢力進一步擴張,於是出現了「會馆」和「公所」,作為商人聯絡感情和交换情報的場所。[14]
封建時代的「幫會」
编辑「幫會」是封建時代民間自發組織的互助團體,「幫」,是「幫忙、幫助」的意思;「會」,是「聚集在一起」的意思,合二為一就是「互不認識的人聚集在一起,彼此之間互相幫助。」而封建時代最早出現的幫會就是「商幫」,「商幫」主要有源於業務性質(如絲幫、茶幫、鹽幫……)、同鄉關係(如福建幫、廣東幫……)或販運貿易(如船幫、馬幫、駝幫……)。在各地的商幫中,舉足輕重的有包括晉幫、徽幫、潮幫等在內的十大商幫。
明末清初,一些失業手工業者、破產農民或反清人士為了政治或生活上的需要,混入或組織各種幫會,因為這些幫會的封建性質容易被反動者利用,再加上吸納的成員良莠不齊,有些幫會最終墮落成為流氓幫派。今日黑幫行話中,就可以找到「江湖」、「碼頭」等來自幫會的術語。
明清時代的「會馆」和「公所」
编辑「會馆」,也稱為「公所」,是明清時代出現的一種公共組織。按功能和性質不同,有地域性和行業性兩種。地域會馆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鄉親們聯絡情誼的聚會場所,此外,也有祭神和辦慈善的功用。[15]行業會馆則是工商同業者的組織,大多有制定行規、制定商品價格、制度量衡、招收學徒、救助同業的規定。[15]
清治臺灣的「郊」
编辑「郊」是清治臺灣時期的商業公會組織,隸屬該公會組織的商家行號,稱為「郊商」。「郊」一詞與「交關」有關,意指交易。歷史學者黃典權認為,貿易商因夜晚無法入城,而在城郊設立貨棧,因而得名,相對於城內的舖(文市)。兼取交往之意。
早期東南亞的「公司」
编辑「公司」或「會黨」(Kongsi)是東南亞華僑初到南洋形成的互助團體,與商業法中的「公司」沒有任何共同點,性質類似中國封建時代的「幫會」。「公司」一詞相信是譯自外語「Company」,原意除了商號的意思外,也有同伙、同伴、結社的意義,早期的東南亞華僑用「公司」來代表「幫會」,含義更接近商業法中所定義的「公司」。「公司」除了經營生意買賣之外,也有管理和協助「新客」,主持「公祠」的義務。和中國的「幫會」一樣,一些「公司」最終墮落成為私會黨(Kongsi gelap)。
今時今日的「公會」和「商會」
编辑「公會」或「商會」通常是相同業務性質的業者聯合組織的團體,成員們擁有相同的目標,藉由分享彼此的情報和資訊,以謀求更大的利益和福利。「公會」或「商會」組織大多有制定行規、市場標準、資格認證等的規定。
除了業緣性的「同業公會」外,其它的社團組織還有血緣性的「宗親會馆」、地緣性的「同鄉會馆」、學緣性的「師生校友會」等。部份較大規模的「同業公會」、「宗親會馆」和「同鄉會馆」甚至有跨國界的聯誼大會。
另見
编辑腳注
编辑- ^ 1.0 1.1 1.2 华商成世界移民族群 三大金融力量之一. 《发展导报》. 2004年11月9日.[永久失效連結]
- ^ 2.0 2.1 华商组织遍布全球. 世界华商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12).
- ^ 《易·復卦》:商旅不行。《說文》:賈,市也。《周禮·地官·司市》:以商賈阜貨而行市。《註》:行曰商,處曰賈。
- ^ 鄭觀應《盛世危言·稅則》:華商既賄託洋商,則貨本較重,不増價則本虧,價增則華商之貨日滯,洋商之貨暢銷矣。
- ^ 孫中山《上李鴻章書》:試觀南洋英属諸埠,其筑路之資大半為華商集股,利之所在,人共趨之。華商何厚於英属而薄於宗邦?
- ^ 範文瀾《中國近代史·第七章》:以紡織業為例,據1896年的統計,中國境內共有紗廠十二家,四十一萬七千紗錠。外商五家占有十五萬八千紗錠,華商七家占有二十五萬九千紗錠。
- ^ 康有為著有《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
- ^ 8.0 8.1 世界华商大会:马哈蒂尔称中国商机无限. 国际纵横. 2003年7月29日.[永久失效連結]
- ^ 9.0 9.1 9.2 今日美國華商. U.S.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29).
- ^ 中國式金錢觀. 《韓經商業周刊》. 2005年1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5月17日).
- ^ 11.0 11.1 2007年世界华商发展报告. 沈阳侨务. 2008年1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5月12日).
- ^ 海基會. 兩岸與世界經濟:從「自由貿易港區」構思看兩岸經濟合作的展望. 兩岸經貿網.
- ^ 兩岸共同市場兩岸和解契機?. 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永久失效連結]
- ^ 14.0 14.1 商人的社會組織. 中國古代商業. [2012-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6).
- ^ 15.0 15.1 會馆、公所. 中國古代商業. [2012-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