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
總統(英語:President),日本及朝鲜半岛稱為「大統領」[註 1](日语:大統領/だいとうりょう Daitōryō ?;朝鮮語:대통령/大統領 Daetongnyeong ?),是共和制國家的元首稱呼之一。
名稱起源與演變
编辑總統的英語譯稱「President」,在英文中是指領導者或領導人(由拉丁文 pre-“之前”+sedere“坐”而來),在羅馬帝國時期為副執政官或行省總督的職位,並非執政官。在法國大革命時政府稱為督政府或執政府。
但「President」不一定是政治領袖,而且經常與「Chairman」交替使用,某些機構或團體的負責人(主席、會長、理事長、委員長、議長等),公司的總裁和大學的校長也使用這稱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1982年宪法》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职务后,其官方英文译名由“Chairma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改为“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自此,国际上遵循中国的外交文件,称中国国家主席为“President”,相当于西方国家的“总统”。不过到了美国总统特朗普执政期间,美中经济暨安全检讨委员会的2019年报告建议:美国不应该再称呼中国领导人习近平为“President”,应该以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职衔“General Secretary”(总书记)称呼他。[1][2]2020年8月,美国有国会议员推动一项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在官方文件中,以“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CCP”(中共中央总书记),而非“President”来称呼中国最高领导人。[3]不过迄今为止,美国官方文件(例如美国国务院文件)仍将中国最高领导人称为“President”。
漢語舊稱
编辑對於「President」一詞的中文,清朝末年曾取其發音['prɛzədənt],譯為「伯理璽(xǐ)天德」、「普利璽天德」[4]。
舊稱統兵的首領為總統。1853年起,清軍臨時設江南大營包圍太平天國五十萬太平軍,江南大營的清兵司令張國樑即職稱為總統。清朝滅亡後,民國初年及北洋政府時期,皆冠以「大」字以區別或彰顯之;如「中華民國大總統」、「臨時大總統」、「非常大總統」。
1931年制訂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中,採用委員會制,僅設國民政府主席作為象徵元首。
1936年制訂的《五五憲草》中,始稱「總統」,不再冠以「大」字。1947年頒布之《中華民國憲法》亦明確將國家元首之職銜定為「總統」[5],自此沿用至今。
各國制度
编辑- 在總統制國家,總統兼任政府首脑,直接領導行政機關,不設總理,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最典型的案例為 美国,其他如 墨西哥、 阿根廷、 巴西、 智利、 印度尼西亞(1966年以后)、 菲律賓(1978年以后)、 土耳其(2018年以后)以及拉丁美洲和非洲的不少國家,皆實行總統制。部分国家设总理,但實際上是總統制,如 大韓民國、 秘魯。
- 在议会制國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通常只是虛位元首,真正行使行政職權的是總理(部分共和國或稱部長會議主席),總統由議會組成的選舉團選出,如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印度、 以色列、 義大利、 拉脫維亞、 巴基斯坦、 孟加拉国。
- 在议会制國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通常只是象徵性職位,但由直選產生,因此擁有部分外交权力,如 奥地利、 保加利亚、 捷克、 斯洛伐克、 芬兰、 冰島。
- 在总統领導的议会制國家,总统兼任政府首脑,直接領導行政及立法機關,不設總理,總統由民選的議會選出,如 白俄羅斯、 南非、 博茨瓦纳、 秘魯。
- 在半总统制(又称雙首長制)國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依其國情的不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总理代表政府向國會负责,總統直接對人民負責。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總統擁有国防及外交权力,且擁有解散国会的权力。最典型的例子是 法國,其他如 中華民國、 波蘭、 葡萄牙、 俄羅斯、 烏克蘭、 羅馬尼亞、 塞爾維亞等也可视为半总统制。
- 在委员制国家,“瑞士聯邦主席”(也有翻译成總統)在法律上与总统制类似,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其实际权力及地位都不比其他委員高,如同议会制下的國家元首。现今实行这一制度的只有 瑞士和 圣马力诺两国。
- 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元首一般不称总统,因为一党执政的原因,其地位和权力比不上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第一书记,除非兼任),部分國家元首甚至是虚位元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寮人民民主共和國、 古巴称其国家元首为国家主席,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称其国家元首为国务委员会委员长。 東德、 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等称国务委员会主席。曾经使用“总统”为国家元首名称的社会主义国家有 古巴(1959-1976)、 苏联(1990-1991)、 捷克斯洛伐克(1948-1989)、 东德(1949-1960)、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1974-1989)、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1945-1990)和 波蘭人民共和國(1947-1952、1989--1990)。
- 在不同國家設定上,總統職位可任職一定年期,可連任或不可連任,或任職一定年期後不能再出任。
終身總統
编辑終身總統,是指在共和制度下經憲法、法律、选举制度或國會決議保障其「終身執政」的總統、或與其相當之職位(國家元首、最高領導人)等。終身總統可被視為事實上的君主,其中一部分終身總統有指定繼承人的權利。終身總統的歷史可溯源自羅馬共和國獨裁者凱撒。傳統上獨裁官只有6個月任期,但凱撒在公元前45年自稱為永久獨裁官。後來在法國大革命後的混亂時期,拿破崙亦於1802年成為終身執政。1804年經修憲,拿破崙正式成為法蘭西皇帝。
历史上社会主义国家的总统列表
编辑肖像 | 知名领袖 | 职务名称 | 职务开始 | 职务终结 | 所属国家 | 现今职务名称 | 现今所属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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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 | 苏联总统 | 1990年3月15日 | 1991年12月25日 | 苏联 | 俄罗斯联邦总统 | 俄羅斯 | |
尼古拉·齐奥塞斯库 |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 | 1974年3月28日 | 1989年12月22日 |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 | 罗马尼亚总统 | 羅馬尼亞 | |
穆罕默德·西亚德·巴雷 | 索马里总统 | 1969年10月21日 | 1991年1月27日 | 索马里民主共和国 | 索马里总统 | 索马里 | |
马蒂厄·克雷库 | 贝宁总统 | 1975年11月30日 | 1980年9月29日(1990年3月1日恢复) | 贝宁人民共和国 | 贝宁总统 | 贝宁 | |
米奇斯瓦夫·拉科夫斯基 | 波兰人民共和国总统 | 1989年7月19日 | 1989年12月31日 | 波蘭人民共和國 | 波兰总统 | 波蘭 | |
古斯塔夫·胡萨克 | 捷克斯洛伐克总统 | 1948年6月14日 | 1989年12月29日 | 捷克斯洛伐克 | 捷克总统 斯洛伐克总统 |
捷克 斯洛伐克 | |
威廉·皮克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 | 1949年10月7日 | 1960年9月12日 | 东德 | 德国联邦总统 | 德国 | |
奥斯瓦尔多·多尔蒂科斯·托拉多 | 古巴总统 | 1959年7月18日 | 1976年12月2日 | 古巴 | 古巴共和国主席 | 古巴 | |
约瑟普·布罗兹·铁托 | 南斯拉夫总统 | 1945年11月29日 | 1980年5月4日 |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 塞尔维亚总统 等 |
塞爾維亞 等 |
脚注
编辑註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Kate O’Keeffe and Katy Stech Ferek. Stop Calling China’s Xi Jinping ‘President,’ U.S. Panel Says. 華爾街日報. 2019-11-14 [202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英语).
- ^ Ben Wolfgang. Momentum grows for dropping 'President' from title of China's leader; Remove 'veneer' of legitimacy. 華盛頓時報. 2019-11-28 [202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5) (英语).
- ^ 【中美角力】美眾議員提案禁稱習近平「President」 官方文件一律改用「總書記」. 蘋果日報 (香港). 2020-08-21 [202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4) (中文(香港)).
- ^ 清·薛福成,《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美洲各國及歐洲之瑞士與法國皆民主之國也,其政權全在議院,而伯理璽天德無權焉。」;嚴復《<法意>按語》:「雖伯理由於公推,議院有其聚散,而精神之貫徹始終則一而已。」
- ^ 《中華民國憲法》第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