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康登伯爵查尔斯·普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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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康登伯爵查尔斯·普拉特(英語:Charles Pratt, 1st Earl Camden 1714年3月21日—1794年4月18日)英国律师、法官和辉格党政治家,首位获得康登伯爵。作为律师和法官,他主张维护公民自由和陪审团的权利,并在诸如恩蒂克訴卡林頓案(英语:Entick v Carrington)一案中限制了国家的权力。他曾担任民訴法庭首席大法官(英语:Chief Justice of the Common Pleas)、英格蘭及威爾斯檢察總長、大法官,是老皮特的密友,在内阁中任职达15年,历经5任首相。伦敦卡姆登镇和美国密苏里州康登县的名字来源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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