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城墙
26°42′26″N 107°30′11″E / 26.70722°N 107.50306°E
福泉城墙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贵州省福泉市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 |
编号 | 第五批第399项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福泉城墙位于中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福泉于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始建土墙,十年后改为石墙,周长4800米,高7米,厚3米,设东西南北四门。正统年间苗民暴动,福泉被围,城内缺水,人马多渴死。成化年间在西北靠近河边建小西门。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再遭围城,城墙外被封锁,取水仍困难。战后扩建水城,将一小段河流围入城中,城墙跨越河流处采用石拱桥的形式,桥上建垛墙,桥孔设铁栏闸门,战时可放闸,彻底解决水源问题。[1]
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191.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