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29年(1940年)3月1日,按《縣各級組織法綱要》及《補充注意事項》的規定,實行新縣制。4月,改3個區為4個區。石稻鎮和永興鄉合并为石永鄉,屬第二區[2]。
- 1949年12月,石永區人民政府即建立了石永鄉公所。1950年2月,石永區人民政府撤銷,石永鄉公所改由興仁區人民政府領導。1951年6月9日,石永鄉公所劃歸新建的第八區(石永區)公所領導。1953年4月24日,石永鄉公所改稱石永鄉人民政府。1956年1月16日,石永鄉政府改稱石永鄉人民委員會。1958年9月22日,石永鄉人委改稱石永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開始後,石永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擾。1967年3月,由公社武裝幹部和群眾代表主持成立了石永人民公社生產辦公室,負責公社日常工作。1969年1月9日,經縣人武部黨委批准,石永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成立。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後,石永人民公社的行政組織機構仍然是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縣委決定撤銷石永人民公社革委會,建立石永鄉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設正、副主任。1984年1月,根據中共中央體制改革要求,縣委又決定撤銷石永人民公社管委會,建立石永鄉人民政府。
- ^ 雷志遠主編;中共四川省鄰水縣委組織部等編.《中國共產黨四川省鄰水縣組織史資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08.第290-291、351、415頁
- ^ 四川省鄰水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鄰水縣誌》.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91年10月第1版.第68-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