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阿尔巴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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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语:Shqipëria e Pavarur )是1912年11月28日在发罗拉(当时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宣布成立的议会制国家。其议会于1912年12月4日成立。1912至1913年伦敦会议召開時,阿尔巴尼亚代表团提交了一份备忘录,要求国际承认独立阿尔巴尼亚。会议开始时决定阿尔巴尼亚地区将处于奥斯曼帝国的宗主权之下,但有一个自治政府。代表团基于阿尔巴尼亚人种族权利提出的承认请求遭到拒绝,1913年5月30日签署的条约将塞尔维亚、希腊和黑山之间声称拥有的土地的大部分分割,只留下一个中部地区作为独立领土,置于列强的保护之下。1913年7月29日,六个大国的大使再次开会,决定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即阿尔巴尼亚公国,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最后,随着1913年8月签署《布加勒斯特条约》,这个新的独立国家成立,将大约40%的阿尔巴尼亚族人口留在其边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