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保護艙[1]baby hatch)是一種容器或場所,讓因為某些理由而無法繼續養育嬰兒(通常是新生兒)的家長,能匿名的將嬰兒放置於其中,之後會有特定人士前來收取並照顧。這樣的設施在中世紀和十八至十九世紀間相當常見,當時稱為「棄嬰輪盤」(foundling wheel)。棄嬰輪盤在1880年代晚期漸漸消失,直到近代以「棄嬰保護艙」的新形態在1996年首次出現,2000年起許多國家皆設有棄嬰保護艙,其中在德國目前約設置有80個棄嬰保護艙。

德國的棄嬰保護艙

在以使用德語為主的國家中,棄嬰保護艙被稱為 Babyklappe,是英語Baby(嬰兒)加上德語的 klappe(有艙、會發出聲音的門蓋之意)的組合單字,或稱作 Babyfenster(嬰兒窗口);在義大利語中則是 Culle per la vita(生命的搖籃)。在日本被稱為「赤ちゃんポスト」,為嬰兒郵箱之意。

保護艙通常設置於醫院或社會服務中心,外表是一扇小門,打開之後其中會有一張柔軟的床,可能會有暖氣裝置或至少不會太過寒冷。在床上裝有偵測感應器,當嬰兒被放入時,能自動通知負責管理的特定人士,以便即時前來取走並照顧嬰兒。在德國,將嬰兒放置於保護艙的家長可以在八週內反悔,並前來取回自己的孩子,而不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八週後被棄置的嬰兒將會開放領養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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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羅馬教廷內的棄嬰輪盤

數個世紀以來,棄嬰保護艙一直以各種形式存在。這套系統在中世紀時非常普遍。最早在1198年,第一個棄嬰輪盤(ruota dei trovatelli)在義大利設立,在教宗諾森三世指示下裝設,教宗認為這樣將能夠讓母親以隱密的方式放棄自己的嬰兒,而不是用殺害嬰兒的方式。棄嬰輪盤是一個圓柱形狀的裝置,設在建築物的外牆,與旋轉門類似。母親將嬰兒放入圓柱內,將圓柱旋轉之後就能將嬰兒送入教堂內,接著再以旁邊的鈴鐺通知教堂內的人。今天在教廷內的 Santo Spirito 醫院仍然可以看到這種裝置,這個棄嬰輪盤是在中世紀設置,並一直被使用直到十九世紀。

德國漢堡市,一名德國商人於1709年在一間孤兒院內設置了棄嬰輪盤(Drehladen)。但在五年後(1714年)便關閉不再使用,因為棄嬰的數量實在太多,已經超出孤兒院的財務負擔範圍。其他早期著名的棄嬰輪盤設置在卡塞爾(1764年)和美因茨(1811年)

法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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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嬰保護艙也帶來一些法律上的爭議,許多人認為孩子有權力知道自己的身分為何,聯合國兒童權力公約第八條也也肯定了這點。此外,棄嬰保護艙可能也會讓父親失去知道自己孩子狀況的權力。

奥地利法律將在保護艙內發現的嬰兒定義為「棄嬰」(foundlings)。當地的兒童和青少年社會服務機構會照顧棄嬰六個月,之後便會送交相關單位準備讓其他家庭領養。而女性則沒有匿名生產的權力。

捷克社會事務部門在2006年證實棄嬰保護艙符合該國法律規範。但是一位警察克隆奈爾·安納·皮斯科瓦(Colonel Anna Piskova)卻表示警方將會設法找出拋棄嬰兒的母親。對此捷克棄嬰保護艙機構的主導人路德維克·海斯(Ludvik Hess)提出抗議,並受到國際性組織「拯救孩童」(Save the Children)的正式支持。

法國維希政府於1941年9月2日通過了一項關於生育保護的法案,允許女性匿名生產。這項法律在幾經修正後,成為現今法國的匿名生產權(accouchement sous X),並在「法國社會活動和家庭法」(French Social Action and Families Code, Art.22-6)中規範。

國際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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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奧地利 - 至2005年為止,共有六個城鎮設有棄嬰保護艙。
  • 比利時 - Moeder voor Moeder(母親之母)於2000年時在安特衛普博赫尔豪特地區設置了第一個棄嬰保護艙,稱作 babyschuif,或是 Moeder Mozes Mandje(母親的摩西搖籃)。設置後三年內沒有任何棄嬰被放置在該保護艙內。
  • 捷克 - 在2005年於布拉格設置了第一個棄嬰保護艙,截至2006年3月,共有三名棄嬰被放置其中。
  • 德國-2000年起開始設置,2005年時全國共有超過80個的棄嬰保護艙[2]
  • 匈牙利 - 從1996年首次設置以來,目前約有12個棄嬰保護艙,大多是位在醫院。
  • 印度 - 在泰米爾納德邦,1994年設置了第一個棄嬰保護艙,是該地區首長賈雅拉麗莎(J. Jayalalithaa)的政策,希望能藉此防止印度的殺害女嬰事件。被棄置的小孩稱為 Thottil Kuzhanthai(搖籃嬰兒),由政府撫養長大並提供免費教育。
  • 義大利 - 約有8個棄嬰保護艙,由「生命行動」(Movement for Life)組織設置。在2006年12月首次設置於羅馬,並在2007年2月收到第一名棄嬰。此外,在梵蒂岡也設有一個棄嬰保護艙,該地正是「棄嬰輪盤」的起源地。
  • 日本-2007年5月10日將在熊本縣熊本市的慈惠醫院正式啟用國內第一個棄嬰保護艙,稱為「こうのとりのゆりかご」。在日本引起贊成和反對兩極化的意見爭論,首相安倍晉三對此表達嚴重反對的立場[3]
  • 荷蘭 - 原在2003年計劃於阿姆斯特丹設置稱為 babyluik 的棄嬰保護艙,但在強烈的反對聲浪下被迫中止。健康部門秘書長 Clémence Ross 表示棄嬰保護艙可能違法。
  • 巴基斯坦 - Edhi 基金會在全國有約250個據點,提供稱為「jhoola」的接受棄嬰服務。jhoola 是一種白鐵製的懸掛式搖籃,並有床墊鋪設在其中。家長可以匿名的將棄嬰放置在基金會機構的外面,有一個搖鈴可用作通知,工作人員每個小時也會前來檢查搖籃一次。
  • 菲律賓 - 馬尼拉的聖喬斯醫院(Hospicio de San Jose)設有一個「迴轉搖籃」(turning cradle),上面寫著「這裡接受被拋棄的嬰兒」[4]
  • 南非共和國 - 非營利組織「希望之門」(Door Of Hope)在2000年8月在約翰尼斯堡的一處教堂設置了「牆上之洞」(hole in the wall)。截至2004年6月,共收到約30名棄嬰。
  • 瑞士-2001年5月9日在艾因西德倫(Einsiedeln)的一所醫院設置了棄嬰保護艙。
  • 美國 - 在國內並沒有設置任何類似裝置,但德州在1999年9月1日開始實行《安全天堂》(safe haven law)法案,之後有47州跟進。該法案允許家長合法且匿名的放棄自己的新生兒(在出生後72小時之內),並送至被稱為「安全天堂」的場所,例如醫院消防局。這項法案在不同的州份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加州被稱為《嬰兒安全環境法》[5]

注釋與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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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這個字詞並沒有中文的官方或慣用譯名,有些傳媒會譯為「棄嬰艙」、「棄嬰信箱」等。在英語中,hatch 有「孵化」、「孵育」的意思,同時也可指「艙」,但大多是指船艙、機艙或太空艙等空間。在此處不將 baby hatch 直譯為「棄嬰艙」,是希望能同時兼顧 hatch 一字的雙重含意。
  2. ^ Babybox - Statim. [2007-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9). 
  3. ^ 日本熊本市政府批准醫院設棄嬰艙引爭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中央電視台(CCTV),來自《現代快報》
  4. ^ 原文為:Abandoned Babies Received Here.
  5. ^ 存档副本. [2007-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1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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