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钟旧居是原国民政府北京警卫总司令、29路军总指挥、豫鄂皖边区绥靖督办、河南省政府委员、河南省赈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黄河水利委员会顾问、花园口堵口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政府行宪第一届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参议院上将参议李鸣钟在天津的故居。主楼建于1920年。位于当时的天津法租界的霞飞路(Avenue Joffre)(今和平区花园路11号),目前是天津市和平区文物保护单位[1]重点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2]。现由中国民主建国会天津市委员会办公用。

李鸣钟旧居
位置天津市和平区
建成时间1920年
评定时间2006年2月17日
參考編碼0120103
等级重点保护

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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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鸣钟旧居建筑面积为1221平方米,为二层砖木混合结构楼房带地下室。建筑外立面为水泥饰面,顶部为平顶。建筑入口为坡式台阶,台阶上设有方形小门厅,建筑首层右侧设有外凸弧形客厅,其上装饰有金属护栏阳台。旧居的院墙设有半封闭金属护栏。是一座折中主义风格的大楼。[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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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公布
  2. ^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公布
  3. ^ 花园路11号李鸣钟旧居:一代“福将”大节无亏. [2010-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