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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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進(1508年—1562年4月24日),字先之,號同野[1],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文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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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大同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巴縣 |
字號 | 字先之,號同野 |
出生 | 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二十二日 |
逝世 | 嘉靖四十一年三月乙巳 (1562年4月24日) |
配偶 | 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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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進士。授浙江衢州府推官。選為給事中,陳述對邊疆治理的策略十二事,多見採納。當時北京有僧號通法師者,在天寧寺聚眾說法,李文進上言要求一律禁止,被採納。之後李文進成為浙江按察副使,巡視海道,改岢嵐兵備,升山西按察使,不就又拜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九月,俺答入犯宣府洗馬林及蔚州川,文進督兵策應,以功賞金幣。李文進也因軍功蔭一子為國子生。嘉靖四十一年三月乙巳(1562年4月24日)卒於官。詔錄其邊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