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原立(1603年—17世紀),邃頤陝西西安府高陵縣郭下里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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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陝西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2]。吏部觀政,授汜水縣知縣[3],該處正當要衝,民疲差繁而賦重,八年(1635年)流寇臨城,縣民凋殘,他招集流亡、勸民耕桑、興辦學校,縣略有起色,同年秋天流寇再次入侵,他親自上陣,冒箭擊殺賊首,斬獲甚眾,獲得不少物資,後來雖然賊人屢次攻城,汜水城守禦日益鞏固,因此得以保全。

崇禎九年(1636年)調輝縣知縣,汜水軍民數千人請求他留任,十一年(1638年)調武清縣知縣,十三年(1640年)陞戶部河南司主事,十四年(1641年)陞戶部陝西司郎中,同年出為鎮江府知府,因父母去世丁憂歸里,遇上李自成作亂,自此不再復出[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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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南直疆吏)李原立,字邃頤,高陵人。崇禎七年進士。授汜水知縣。拒馬守應全城。歷輝縣、武清,戶部主事,鎮江知府,歸隱。
  2. ^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六·科貢間傳》:進士 明……(崇禎)甲戌科二人 李原立 字邃頤,郭下里人,官鎮江知府,見人物……舉人 明……(天啟)丁卯科二人……李原立 見進士
  3.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便览》:李原立,曾祖甲;祖自新,赈饥义官;父博,增生。邃頤,诗二房,癸卯年八月二十九日生,西安府高陵人,丁卯乡试三十六名,会二百九名,三甲一百三十六名,吏部观政,乙亥授河南汜水知县,丙子调辉县,己卯调繁武清县,庚辰升户部浙江司主事,管安仁草场,辛巳升陕西司郎中,升镇江知府。
  4. ^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五·人物傳》:李原立,字邃頤,縣郭下里人,以進士任汜水縣知縣,路衝民疲、差繁賦重;崇禎八年流寇薄城,邑民凋殘,原立加意培養,略有起色,是年秋流寇回回復突至,原立躬擐甲胄,親冒矢石擊死賊首,斬獲甚眾,並獲輜重無算。賊遁去後賊屢至,守禦益固無可乘,城獲以全;其他招流亡、勸耕桑、興學校,善政甚多,尋調輝縣,軍民攀留者數千人,後陞鎮江知府,丁憂歸值闖亂,遂不復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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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五·人物傳
  • 光緒《高陵縣續志》·卷六·科貢間傳
官衔
前任:
劉邦道
明朝汜水縣知縣
1634年-1636年
繼任:
王國楠
前任:
張克儉
明朝輝縣知縣
1636年-1639年
繼任:
鄒淑聖
前任:
李元胤
明朝武清縣知縣
1639年-1640年
繼任:
劉世芳
前任:
程峋
明朝鎮江府知府
1641年
繼任:
錢良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