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彪(195年—251年),字朱虎三國曹操之子,母孙姬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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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封壽春侯。黃初二年(221年),升為汝陽公。黃初三年(222年),升弋陽王,同年又升吳王。黃初四年(224年),改封壽春縣。黃初七年(226年),魏明帝即位,徙封白馬太和六年(232年)改封楚王

嘉平三年(251年),曹彪與王凌通謀起事对抗掌握魏国實權的司马氏,最后在六月被司马懿賜死[1]。享年五十七歲。妃及諸子皆免為庶人,徙平原。曹彪官屬以下及監國謁者坐知情無輔導之義之罪,皆伏誅。國除為淮南郡。此為壽春三叛的第一次叛亂。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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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元年,皇帝曹髦下诏赦免曹彪家人,封曹彪原世子曹嘉为常山真定王。西晋建立后,曹嘉改封高邑公,官东莞郡太守。与石崇相友善,吏部郎李重启称其在魏宗室中才干、学识次于曹志曹翕,但德行过之。[2]

逸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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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次,曹彪參與曹丕的宴會,朱建平為曹彪看相,說:「您將統領藩邦,五十七歲時有刀兵之災。要妥善預防。」
  • 曹植作品《贈白馬王彪》的對象,正是曹彪。
  • 曹彪也喜歡好文學,常常以賈洪為師,對待他比對待三公還尊敬。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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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馬懿以曹芳的名義指控曹彪“作籓于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谋于奸邪,乃与太尉王凌、兖州刺史令狐愚构通逆谋,图危社稷,有悖忒之心,无忠孝之意。宗庙有灵,王其何面目以见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怃然。有司奏王当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师之义,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赐书。王自作孽,匪由于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观。王其自图之!”“故楚王彪,背国附奸,身死嗣替,虽自取之,犹哀矜焉。”(《三国志卷二十·魏书·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
  • 陈寿:“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三国志卷二十·魏书·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
  • 鱼豢:“楚王彪有智勇。”
  • 钟嵘:“白马与陈思答赠,伟长与公干往复,虽曰以莛扣钟,亦能闲雅矣。”(《诗品》)
  • 胡应麟:“诗未有三世传者,既传而且煊赫,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马名存钟《品》,则彪当亦能诗。又任城武力绝人,仓舒智慧出众。阿瞒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孙仲谋辈讵足道哉! ”(《诗薮》)

相關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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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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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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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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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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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國志·卷20》,出自陳壽三國志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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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國志·卷二十·卷二十·楚王彪傳》,陳壽著,中華書局出版,1995年
  • 《三國志·卷二十九·卷二十九·方技傳》,陳壽著,中華書局出版,1995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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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國志·魏志·齊王紀》:六月,彪賜死。
  2. ^ 王隐《晋书》载吏部郎李重启云:“魏氏宗室屈滞,每圣恩所存。东莞太守曹嘉,才干学义,不及志、翕,而良素脩洁,性业逾之;又已历二郡。臣以为优先代之后,可以嘉为员外散骑侍郎。”
前任:
曹魏弋阳王
222年
繼任:
前任:
孙权
曹魏吴王
222年—224年
繼任:
前任:
曹魏寿春王
224年—226年
繼任:
前任:
曹魏白马王
226年—232年
繼任:
前任:
曹魏楚王
232年—251年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