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1522年—?),字原實,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曹光
大明福建都轉運使
籍貫浙江嘉興府平湖縣
出生十二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顾氏(顾烨孫女)
親屬(子)曹如璋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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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鄉試第十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七十一名,三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初授中书舍人,三十二年四月选授福建道試監察御史,十一月實授,三十五年二月升福建按察司佥事,次月掌吏部事大学士李本奉诏考察不职科道官,被降职为徽州府推官,历升袁州府同知、礼部郎中、汀州府知府、福建都轉運盐使司運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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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松南公曹琦;祖父豫菴公曹深,壽官;父曹校(1493年-1562年),字世儒,别號鹉川[3],監生。母沈氏(1490年-1563年)。具庆下。弟曹炜[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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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馮汝弼《明故光禄寺署丞鵡川曹公同配沈孺人行状》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廷龍
明朝徽州府推官
1557年-1559年
繼任:
方萬有
前任:
周西
明朝袁州府同知
1559年-嘉靖年間
繼任:
楊自治
前任:
陸一鵬
明朝汀州府知府
隆慶元年任
繼任:
潘民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