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伪经考

1891年康有为著作

新学伪经考》是康有为撰写的一部討論古文經學經典之真僞的著作。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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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伪经考》初刊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舍古文而从今文,辨伪经而得真经”。康有为在讀《史记》的《河间献王传》以及《鲁共王传》時並未載發現古文經一事,故而斷定古文之伪,《古文尚书》、《左传》、《毛诗》等都是西汉末年刘歆伪造的,“始作伪,乱圣制者,自刘歆;布行伪经、篡孔统者,成于郑玄”,至於刘歆制造伪经的目的,则是为了帮助王莽篡夺政权。他说:“王莽以伪行篡汉国,刘歆以伪经篡孔学,二者同伪,二者同篡。”故撰《新学伪经考》一书。書中又稱秦焚書並未厄及六經,漢朝六經博士所讀孔門足本,並無殘缺。而且孔子所用的字即秦漢時的篆書,根本無今文、古文之目。

《新学伪经考》一經出版即造成轟動。光绪二十年(1894年)遭朝廷降旨以“惑世誣民”為由加以毁版。1898年戊戌变法中再刻,戊戌变法失败又遭朝廷降旨毁版。1900年朝廷再次降旨毁版。

学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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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认为此書“使清学正统派之立脚点,根本摇动,一切古书,皆须重新检查估价,此实思想界一大飓风也”。1929年錢穆以《劉向歆父子年譜》一書,由史入经,列举事实,駁斥《新學偽經考》不可通者二十有八端,即有二十八項不能成立的理由,說明康書中見解儘是穿鑿、扭曲與附會。錢書一出版即震惊北京学术界。

钱穆還宣称康有为此书“亦非自创,而特剽窃之于川人廖平[1]廖平本人亦曾經致函康有为加以指责:“……弹指之间,遂成数万宝塔,何其盛哉!……每大庭广众中,一闻鄙名,足下进退未能自安……”[2]。廖平宣稱《新學偽經考》祖述《辟劉篇》,《孔子改制考》祖述《知聖篇[3]。康有為本人表示並未抄襲廖平,他根本沒見過《闢劉篇》。

事實上,自刘逢禄龚自珍魏源廖平,许多学者都曾對古文經加以質疑。早在1887年,廖平即著有《今古学考》一书,而康、廖二人曾於1889年在廣州兩次會晤[4],《新学伪经考》完成于1891年。康有为可能曾受过廖平的启发[5]。梁启超也说:“康先生之治公羊,治今文也,其渊源出自井研(廖平),不可诬也。”[6]

崔适1911年写信给钱玄同,极力称赞此书,称,[7]

《新学伪经考》字字精确,自汉以来未有能及之者。

钱玄同曾为该书1931年北平文化学社方國瑜校點本作序。该序后来改题为《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发表于1932年6月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3卷第2号。钱玄同在该文中从历史学的角度指出了该书的学术价值,称,[7]

凡治历史科学,第一步必要的工作是“审查史料的真伪”,简称可曰“辨伪”。

钱又称,[7]

过去的学术界,是被“宗经”的思想支配的。而自宋以来多数学者所宗之经,则更是杂凑之书,就是流俗所谓十三经也者。

钱玄同认为,《新学伪经考》正是一部审查“经”真伪的具有开创性的著作。他还断然驳斥了康书抄袭廖平著作的说法,称,[7]

我以为康氏政见之好坏,今文经说之然否,那是别一问题。就《新学伪经考》这书而论,断不能与廖平的《今古学考》等书相提并论。廖氏之书,东拉西扯,凭臆妄断,拉杂失伦,有如梦呓,正是十足的昏乱思想的代表,和“考证”、“辨伪”这两个词儿断断联接不上。康氏这书,全用清儒的考证方法。——这考证方法是科学的方法,吾友胡适之(适)先生曾用很精炼的两句话来说明这方法:“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他这书证据之充足,诊断之精核,与顾炎武阎若璩戴震钱大昕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俞樾黄以周孙诒让章太炎(炳麟)师、王国维诸人的著作相比,决无逊色,而其眼光之敏锐尚犹过之;求诸前代,惟宋之郑樵朱熹,清之姚际恒崔述,堪与抗衡耳。

钱玄同認爲,[7]

书中最重大的发明有二点:

(1)秦焚六经未尝亡缺;

(2)河间献王及鲁共王无得古文经之事。

除了優點外,钱玄同也逐一指出了該書在考證中存在的錯誤和問題。

顾颉刚在《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中有言曰:  

康有为为适应时代需要而提倡“孔教”,以为自己的“变法说”的护符,是一件事;他站在学术史的立场上打破新代出现的伪经传又是一件事。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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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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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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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拣选该书中的重要结论等,依卷目罗列:

内容
  • 秦焚六经未尝亡缺考第一

统而计之:其一,博士所职,六经之本具存,七十博士之弟子当有数百,则有数百本诗、书矣,此为六经监本不缺者一;其二,丞相所藏,李斯所遗,此为六经官本不缺者二;其三,御史所掌,张苍所守,此为六经中秘本不缺者三;其四,孔氏世传,六经本不缺者四;其五,齐、鲁诸生,六经读本不缺者五;其六,贾祛吴公传,六经读本不缺者六;其七,藏书之禁仅四年,不焚之刑仅城旦,则天下藏本必甚多,若伏生申公之伦,天下六经读本不缺者七;其八,经文简约,古者专经在讽诵,不徒在竹帛,则口传本不缺者八。有斯八证,六艺不缺,可以见孔子遗书复能完,千岁蔀说可以祛,铁案如山,不能动摇矣。[8]

  • 史记经说足证伪经考第二

虽其书多为刘歆所窜改,而大体明粹,以其说与《汉书》相校,真伪具见。孔子六经之传,赖是得存其真。史迁之功,于是大矣。儒林传详传经之人,今以为主,而孔子世家、河间献王、鲁共王世家附焉。窜附之说,并辨于后。[9]

  • 孔子世家

史迁所述六经篇章恉义,孔氏世家传授,齐、鲁儒生讲习如此,六经完全,皆无缺失,事理至明。史迁去圣不远,受杨何于父,问故于安国,闻春秋董生,讲业齐、鲁之都,亲登孔子之堂,观藏书、礼器,若少有缺失,寧能不言邪?此为孔子传经存案,可为铁证。[10]

  • 河间献王世家
  • 鲁共王世家

古文诸伪经,皆托于河间献王、鲁共王,以史迁考之,寥寥仅尔。若有搜遗经之功,立博士之典,史迁尊信六艺,岂容遗忽?若谓其未见,则左氏乃其精熟援引者,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不容不见矣。辨详于下。此为无古文之存案,并儒林传考之,古文经之出于伪撰,“铁案如山摇不动,万牛囘首丘山重”矣。[11]

  • 儒林传

按:申公为荀卿再传弟子,高祖至鲁,已能从师而见。辕固生至景帝时罢归,年九十余,当秦时,年已二十余矣。韩生为文帝博士,必为当时耆儒。三家盖皆读秦焚前书者。齐、鲁诸儒生千百,而三家所传,“其归一也”,其为孔子之传确矣。三家之外,史公无一字。此为孔子《诗》学存案,而后有舍三家而言《诗》者,其真伪可引此案决之。

按:伏生当孝文时,年九十余,计当焚书时,年已六、七十矣。从始皇三十四年焚书之时上推,鲁灭于楚,当庄襄王元年,仅三十七年,正值春申君为相之时。荀卿自齐归春申君,伏生当其时已二三十岁矣,上距孟子亦不过数十年。齐、鲁诸儒生千百,而治《尚书》者唯伏生为首,藏书之禁仅数年,藏书之刑仅城旦,不能害也。然则伏生之《书》为孔子之正传确矣。此为孔子《书》学存案。而后有舍伏生而言《书》者,其真伪可引此案决之。

按:《礼》以高堂生为最本,而高堂生传《礼》凡十七篇。《孔子世家》所言诸儒习《乡饮》、《大射》在其中,《王制》所言冠、昏、丧、祭、乡、相见在其中,《礼运》、《昏义》所言冠、昏、丧、祭、射、乡、朝、聘在其中。孔子传十余世不绝,诸生以时习《礼》其家,其为孔子之传确矣。此为孔子《礼》学存案。而后有舍高堂生之《礼》而言《礼》者,其真伪可引此案决之。

《易》不经焚,为完书,上自商瞿为嫡派,下至田何、杨何。太史迁为杨何再传弟子,其为孔子之传尤确矣。此为孔子《易》学存案。而后有舍田何、杨何而言《易》者,其真伪可引此案决之。

《春秋》但有《公》、《谷》二家。胡母生,孝景时为博士,且以老归矣,其传《春秋》必在秦前。上述《春秋》云“学者多录焉”,则齐、鲁诸生传《春秋》之盛可知。其为孔子之传确矣。此为孔子《春秋》学存案。而后有舍《公》、《谷》,而言《春秋》者,其真伪可引此案决之。

或疑诸经古文不列学官,以《儒林传》从功令、依博士叙之,其不列学官者,自不能及。释之曰: 若古文为真,《古文逸书》亦不列学官,而《儒林传》已言之。同为不列学官,于《古文逸书》则详之,于《毛诗》、《逸礼》、《周官》、《左传》则略之,岂情理乎?此可一言断也。

按:史迁述六艺之序,曰:“《诗》、《书》、《礼》、《乐》、《易》、《春秋》。”凡西汉以前之说皆然。……聊举数条例之,从无异说。此为孔门六经之序存案,可为铁证。其有舍史迁《儒林传》,而颠倒其序者,其真伪可引此案决之。

  • 太史公自序

按:……《左传》从《国语》分出,又何疑焉?

史迁叙六艺之恉,兼及其所受六艺之学,著书之由,见书之故,少则讲业齐、鲁之都,长则续纂太史之职,天下遗文古事咸集,不言孔氏有古文之逸经,则伪经之证殆不足辨也。

“古今作伪如出一轨,《儒林传》所以独窜《古文尚书》,而不他及,犹《封禅书》之窜《周官》,《十二诸侯年表》之窜《左氏春秋》,皆于旁见侧出,以乱人耳目。作伪之诀皆如是,一经勘破,肺肝如见。今将刘歆窜乱之文条列于下”:
  • 古文八条
  • 诗书六条言《书序》者先焉。
  • 礼二条
  • 易三条
  • 春秋九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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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下
  2. ^ 《致某人书》
  3. ^ 四译馆丛书·四译馆经学四变记》“二变记”:“考究‘古文家’渊源,皆出许、郑以后之伪撰。所有‘古文家’师说,则全出于以后据《周礼》、《左氏》之推衍。又考西汉以前,言经学者,主孔子并无周公;六艺皆为新经,并非旧史。于是尊经者作为《知圣篇》,辟古者作为《辟刘篇》。自注:外间所传之《改制考》,即祖述《知圣篇》,《伪经考》即祖述《辟刘篇》,而多失其宗旨。”
  4. ^ 經話甲編
  5. ^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說:“康有為早年酷好《周禮》,嘗貫穴之,著《政學通議》,後見廖平所著書,乃盡棄其舊說。”
  6. ^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
  7. ^ 7.0 7.1 7.2 7.3 7.4 钱玄同,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载 康有爲著,章錫琛點校,新學僞經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383-462页
  8. ^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15页
  9. ^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16-17页
  10. ^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18-19页
  11. ^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