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脩(?—?),東漢巴郡妖巫,用符水替人治病,痊癒者付白米,故號曰“五斗米師”。

中平元年(184年七月,張脩叛亂,攻佔郡縣,《華陽國志 卷十》今注文稱其攻打巴郡宕渠縣時殺曲庾、馮湛兩名主簿。[1]

益州牧(太守)劉焉以張脩為別部司馬。

東漢初平二年(191年),劉焉派督義司馬張魯與別部司馬張脩,將兵掩殺漢中太守蘇固,斷絕斜谷,殺使者。

張魯既得漢中,殺張脩,奪其兵眾,改漢中郡漢寧郡,並對五斗米教進行改革。《三國志·張魯傳》裡裴松之注引《典略》:“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脩。……角為太平道,修為五斗米道。”

後世道教張陵為天師,張衡為嗣師,張魯為系師,也就是所謂“三師”。裴松之认为,张脩即张衡,钱大昭反对裴松之的意见,他认为張脩是另一个学习五斗米道的人,即《后汉书·灵帝纪》所说的巴郡妖巫。[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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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華陽國志 卷十 曲庾、馮湛篇》:皆宕渠人,為縣主簿。黃巾賊入縣,死之。(一縣不能同時有二主簿。原文省略過甚,至失真實。但可知其為黃巾所殺,當在中平元年,張脩領導巴郡黃巾起義時也。或是曲、馮為前後主簿。黃巾兩次入縣,先後殺之。故合讚焉。黃巾與官吏為敵。所至殺長吏也。)
  2. ^ 《三国志辩疑》:按张鲁本传,鲁即衡之子。又云益州牧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与别部司马張脩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典略》所云張脩,即刘焉之别部司马,亦习五斗米道,《后汉书·灵帝纪》所谓巴郡妖巫是也。安得以张鲁之父当之?裴说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