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隆(1958年5月),男,汉族,湖南怀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广西民族学院(现广西民族大学)中文专业函授专科班毕业,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张秀隆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8年5月(66歲)
民族漢族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2024年4月22日被开除)

生平

编辑

历任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委书记,南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中共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13年1月,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协副主席[1]。2015年,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2]。2018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2022年1月,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4]

2023年10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2024年4月,张秀隆被中共中央纪委开除党籍[6]。5月,张秀隆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7]。8月,张秀隆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

常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7月至2023年8月,被告張秀隆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地委副書記、行政公署專員,崇左市委副書記、市長,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來賓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協助,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人民幣4,119.51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9]

在庭審中,檢察機關提出了相關證據,被告張秀隆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秀隆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李志刚任来宾市委书记 张秀隆不再担任. 中国日报. [2013-05-01]. [永久失效連結]
  2. ^ 张秀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 人民网. [2015-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3. ^ 彭清华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武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02-01 [2024-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8). 
  4. ^ 鹿心社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张秀隆辞去副主任职务. 中国经济网. [2022-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6).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接受审查调查. 新华网. [2023-10-21].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国经济网. [2024-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9). 
  7.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秀隆决定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05-08 [2024-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07). 
  8. ^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秀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08-07 [2024-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07). 
  9.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受賄案一審開庭. 最高人民法院. 2024-11-08 (中文). 

外部链接

编辑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覃瑞祥
中国共产党来宾市委员会书记
2008年2月-2013年2月
繼任:
李志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王跃飞
桂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2月-2008年2月
繼任:
李志刚
新頭銜 崇左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3年7月-2006年2月
繼任:
肖化
前任:
莫军
南宁地区行政公署专员
2000年9月-2003年7月
繼任:
地区撤销,改设崇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