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西林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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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西林教案亦稱西林教案、廣西教案、马赖事件或马神甫事件,是一場發生於1856年2月29日,清廷政府以越界傳教為由,殺害於西林县传教的法国天主教传教士馬賴及其他天主教信徒,繼而引發的外交事件。事後法軍與英國組建聯軍前往軍事報復,史稱英法聯軍。最後,清政府與法英雙方正式簽訂《天津條約》,廣西西林教案始告落幕。[1]
廣西西林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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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大清廣西省泗城府西林縣 |
日期 | 1856年(咸豐六年)2月29日 |
死亡 | 26 |
主謀 | 廣西知縣 |
背景
编辑十九世紀中葉以來,歐美基督宗教各派開始於中國的傳播,西式教堂遍起於中華大地,中國人對外國文化抗拒甚深,甚至演變為「仇洋反教」。 除了傳教,西方教會也開設學校、醫院、孤兒院等。然而這些慈善事業不但未能改善西教與大多數中國民眾的關係,更往往引起反西教的教案。[2]
1844年10月法蘭西王國奧爾良王朝与清政府签订了《黄埔条约》,第二十二款规定,如有中国人毁坏法国教堂、坟地,地方官要照例严惩。同时规定,若清廷捉了外国人,要解送法国领事馆审查,不得私自审讯及虐待。这是允许外国人在华传教最初的法律根据。1846年道光帝颁佈上諭,不但准免查禁天主教,还同意发还以前没收的天主堂,天主教传教从此成为公开合法。不过当时允许外国传教士活动的区域,只限於五口通商口岸,並未准许他们进入內地传教[3]。
在1850年以前廣西一帶基督宗教尚未傳入,不存在任何教會。巴黎外方傳教會遂於1846年接下了廣東和廣西,然而1850年代的廣西,正逢太平天國起義,朝廷對此十分敏感,這時傳教士沒有機會進入廣西。1852年巴黎外方傳教會乘著太平軍主力移往長江流域派遣之時,派遣馬賴神父進入中國宣教。1853年10月,馬賴從香港出發,經由湖南進入貴州,開始在當地學習當地方言,適應中國生活。
1854年,馬賴神父在當地彝族人的幫助下,正式入駐廣西西林縣宣教。馬賴神父於廣西西林縣當地結識了出生於教會世家,十分虔誠的寡婦曹桂英,曹桂英便協助馬賴神父的傳教工作及教導當地婦女育嬰及烹飪。但卻被人誣陷為馬神父的姘婦。[4]
事件
编辑1856年2月25日,村民白三向衙門控告馬賴,時任廣西知縣張鳴鳳以越界傳教為由,拘捕馬賴及其他26位教徒,指稱馬賴傳播邪教,意圖謀反。馬賴神父與教徒曹桂英、白小滿等當地一群天主教徒被處以站籠,2月29日,馬賴神父與教徒白小滿等人被殺,屍體被梟首示眾。3月2日張鳴鳳迫曹桂英改教,曹桂英拒絕,亦死於站籠中。[4]
後續
编辑1856年7月两广宗座代牧區宗座代牧明稽章(Philippe F. Guillemin)主教得知馬賴被殺,通報法國公使館後與清政府展開交涉,欽差大臣葉名琛以張鳴鳳的報告消極回覆。法國與清政府交涉未果,提出“為保護天主教而戰”口號,於1857年法軍與英國組建聯軍前往軍事報復,是為英法聯軍,1858年6月清廷與法國簽下《天津條約》,條約規定"天主教教士得入內地自由傳教",保障傳道士的基本人身安全。張鳴鳳亦被革職,永不錄用。
该事件被法蘭西第二帝國作为远征中国的理由之一,与英国在1856年10月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
馬賴於1900年被宣福。隨後,馬賴神父和曹桂英皆在2000年10月1日被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和其餘118位由17到20世紀在中國為天主教而殉道的人士冊封為聖人[5][6]。
1994年7月8日現位於現田林縣定安鎮的西林教案遺址,被列入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文獻
编辑- ^ 存档副本. [202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3).
- ^ 存档副本. [202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4).
- ^ 如何看待近代歷史上的教案. 人民日報. 2000年9月29日 [202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2).
- ^ 4.0 4.1 存档副本. [202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4).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輔仁大學校史室《西林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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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 ^ From the forge of trials came a strong faith. Catholic Daily. March 1, 2012 [2015-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2).
- ^ Anthony E. Clark. China's Saints: Catholic Martyrdom During the Qing (1644–1911). Lexington Books. 7 April 2011: 167. ISBN 978-1-61146-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