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
(重定向自山西省政府)
37°48′49″N 112°34′21″E / 37.81364°N 112.57257°E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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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 | 金湘军 |
副省长 5 | 张韶华、 汤志平、 赵红严、 杨勤荣、林红玉 |
秘书长 | 李秋柱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人民政府 |
行政级别 | 正省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办公厅 | 1 |
组成部门 | 22 |
直属特设机构 | 1 |
直属机构 | 13 |
部门管理机构 | 5 |
联络方式 |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实际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省府街3号 |
電話號碼 | +86 (0)351 3046158 |
對外官網 | www.shanxi.gov.cn |
影像资料 |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沿革
编辑1949年5月,山西全境解放。同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正式任命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955年2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改组为山西省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山西省人民政府。
职权
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
-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任领导
编辑山西省省长
编辑……
- 刘振华(1999年7月-2004年1月)
- 张宝顺 (2004年1月-2005年7月)
- 于幼军(2005年7月-2007年8月)
- 孟学农(2007年8月-2008年9月)
- 王君(2008年9月-2012年12月)
- 李小鹏(2013年1月-2016年8月)
- 楼阳生(2016年8月-2019年12月)
- 林武(2019年12月—2021年6月)
- 蓝佛安(2021年6月—2022年12月)
- 金湘军(2022年12月至今)
山西省常务副省长
编辑……
- 范堆相(2002年 - 2007年2月)
- 薛延忠(2006年11月 - 2008年5月)
- 申联彬(2008年5月-2010年1月)
- 李小鹏(2010年6月 - 2013年1月)
- 高建民(2013年2月-2018年5月)
- 林武(2018年5月-2019年1月)
- 胡玉亭(2019年4月-2021年7月)
- 张吉福(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 吴伟(2022年12月-)
山西省副省长
编辑……
- 王一新(2013年1月-2022年1月)
- 张复明(2013年1月-2023年1月)
- 贺天才(2017年7月-2023年1月)
- 王成(2019年3月-2021年1月)
- 吴伟(2019年8月-2021年11月)
- 卢东亮(2020年5月-2021年11月)
- 韦韬(2021年2月-2021年11月)
- 于英杰(2021年4月-2023年1月)
- 孙洪山(2021年6月-2022年12月)
- 汤志平(2022年1月至今)
- 刘旸(2022年5月至2024年2月)
- 林红玉(2024年7月至今)
- 熊继军(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
编辑……
机构设置
编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2]。
山西省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组成部门
编辑(省自然资源厅挂省绿化委员会牌子;省交通运输厅挂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牌子;省应急管理厅挂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
直属特设机构
编辑直属机构
编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挂省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挂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编辑-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
-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由省自然资源厅管理。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直属事业单位
编辑(省社会科学院挂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牌子;山西农业大学挂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牌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省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派出机构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人大网.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 ^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党政机构设置表公布. 山西省人民政府. 太原. [2019-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