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庇护者是离开居住国的管辖区,进入另一个国家管辖区内申请庇護權的人。因生物种族、政治观点、宗教信仰或思想观念遭到迫害的人可能受到其他主权势力的庇护。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个人将保持寻求庇护者的身份,直到庇护申请结束。

庇护国的相关移民当局将决定庇护寻求者是否获得庇护权。如被拒绝,成为非法移民,可能被要求离境,甚至可能根据不驱回原则被驱逐出境。《世界人权宣言》的签署国制定了评估庇护寻求者保护状况的政策,各国每年接受或拒绝庇护申请者的比例各不相同。

如果庇护寻求者的情况符合《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或地区性难民法(如欧盟境内的《歐洲人權公約》)对难民的定义,则其可同时被认定为难民并获得难民身份[1]

寻求庇护者、难民和非法移民这几个术语经常被混用。在北美英语中,寻求庇护者一词既指上述定义的寻求庇护者,也指已获得庇护权的人[2]。目前全球每年约有100万至200万人在他国申请庇护[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Horning, A. Double-edged risk: unaccompanied minor refugees (UMRs) in Sweden and their search for safety.. Journal of Refugee Studies. 2020, 33 (2): 390–415 [2020-09-27]. doi:10.1093/jrs/feaa034. 
  2. ^ Asylee Definition & Meaning - Merriam-Webster. 
  3. ^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Asylum-Seekers. Unhcr.org. [201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