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巡撫衙門
安徽巡撫衙門,於清代康熙元年(1662年)以操江军务(所部十二营)归并两江总督,专设安徽巡抚,裁撤操江巡抚。安徽巡抚驻地在安庆府(今安徽省安慶市)。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分省后,安徽巡抚与安徽布政使司辖区一致,安徽省亦在此后成型。乾隆时,亦或以安徽巡抚驻地称安庆省[1]。
衙門駐地
编辑衙门驻地最初在安庆府[1]。咸豐三年(1853年),因太平軍攻佔安慶,省會遷到廬州(今安徽省合肥市),巡撫衙門隨遷。同治元年(1862年),巡撫衙門遷回安慶,直到清末。
機構設置
编辑無固定的機構設置,也不設官員。
衙門內一切保管及辦理文牘等事務,皆聘用書吏、承差辦理,有時也調用侯補佐雜官員及武辯臨時充任。據《清會典》記載,巡撫衙門內有書吏人員30名。這種情形直到清末。
光緒33年(1907年)七月,巡撫馮煦奏准在巡撫衙門內設幕職,佐理文牘,分科治事。具體設置為:秘書1人,助理秘書2人,參事7人,各科精簡者則1人兼兩科,其繁者酌設助理1人。繕寫文牘,稽核卷宗諸事,另設書記員若干人。還設有一個會議廳,按日分級會見各級官吏,商議重要政務。
宣統元年(1909年),巡撫朱家寶在巡撫衙門內設憲政考核處,處下設編制、審核兩科,選派文案委員中諳習法政各員兼司核辦。宣統二年(1910年),憲政考核處改名為憲政籌備處。
清末,屬巡撫直接管轄的機構有安徽督練公所和安徽憲政調查局。
安徽督練公所
编辑光緒30年(1904年)八月,清廷令各省設立督練公所。光緒31年(1905年),巡撫誠勳在衙署中增設安徽督練公所。光緒33年(1907年)十一月,巡撫馮煦奏請暫裁督練公所,改為督辦處。光緒34年(1908年)七月,又奏請規復,嗣由護理巡撫沈曾植奏明,復設督練公所。
安徽督練公所負責管理全省新舊各軍及籌備糧餉、編練隊伍一切事宜,以及與軍隊有關的學堂局所等其他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各項事務。督練公所設督辦1人,由巡撫兼任;總參議2人,分別由布政使和按察使擔任;副參議1至2人,一般由補用道充任。
督練公所內分3處8科,其具體設置及職掌是:
- 兵備處:負責考核章制,既各營功過賞罰,籌備糧餉,軍械醫務等事略。下設搜討科,分管考核章制等事;執法科,分管功過賞罰等事,附屬憲兵學堂;經理科,分管籌運糧餉、軍械醫務等事,附屬籌餉局、軍械局、火藥局、製造局、官電局、德律風各處及醫院。
- 參謀處:負責調查策劃,並考查中外輿圖形勝等事略。下設運籌科,分管調度策劃等事;檢閱科,分管檢閱各軍利弊得失等事,附實地觀戰及考查中外輿圖形勝;測繪科,分管測繪中外輿圖形勝等事。
- 教練處:負責考查訓練兵隊,及審訂學堂課程事略。下設訓練科,分管審訂學堂課程等事,附監察要塞;教育科,分管審訂學堂課程等事,附陸軍各學堂及本處將校研究所。
以上3處,每處設總辦1人,稟承督辦之命,辦理該處事務;設幫辦1人,稟承總辦之命,協助總辦管理該處事務。3處下設有8科,每科設提調1人,管理本科工作。另設有正副文案、收發、核對、收支、差遣、清書等人,其人員數額視事務繁簡酌定。
安徽憲政調查局
编辑光緒34年(1908年)三月開設,是專門辦理清廷憲政編查館應行調查的一切事件的機構,歸安徽巡撫主管。憲政調查局設總辦1人,綜理局務,由巡撫選派。政憲調查局的內部機構設置及職掌是:
- 法制科(下設3股):第一股,掌調查全省一切民情、風俗,並所屬地方紳士辦事,以及民事、商事、訴訟事的各種習慣;第二股,掌調查本省巡撫許可權內的各項單行法及行政規章;第三股,掌調查本省行政之上沿習及其利弊。
- 統計科(下設3股):第一股,掌屬於外交、民政、財政之統計;第二股,掌屬教育、軍政、司法之統計;第三股,掌屬實業、交通之統計。
以上2科 ,每科設科長1人,各股設管股委員1至3人,另設書記員若干人。
- 庶務處:掌一切雜務,由總辦選派委員2人辦理。
憲政調查局調查所得材料,按類編訂,呈由巡撫諮送憲政編查館。其統計事項,分送各主管部院。
宣統三年(1911年),撤憲政調查局,所有事宜,轉交巡撫衙門辦理。
安徽巡撫一职
编辑順治元年(1644年),設置鳳廬巡撫,駐淮安府,领淮安、扬州及凤阳、庐州4府及徐州;以操江巡撫防护长江中下游地方兼巡抚徽、宁、池、太、广地方事。順治六年裁,順治十六年複設,後改鳳陽巡撫。順治十八年,設安徽操江巡撫。康熙元年(1662年),撤銷操江,所屬12營改隸兩江總督,始設安徽巡撫,駐安慶。康熙四年裁鳳陽巡撫,所屬廬州、鳳陽2個府,滁、和2個州歸併安徽巡撫管理。至此,安徽巡撫負責安徽全境巡撫事宜。
康熙时,安徽巡抚一职的全称是巡抚安、徽、宁、池、太、庐、凤、滁、和、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1]。為從二品官(加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官),按例兼都察院右副御史,是全省地方政務的最高長官。巡撫負責考察全省地方官吏,掌管全省關稅、漕政等,若有用兵,則督理糧餉。每次鄉試,按例由巡撫督試,武科則由巡撫主考。巡撫轄有直隸軍營,名為「撫標」。嘉慶八年(1803年),安徽巡撫加提督銜,可管轄全省軍隊。
宣統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安徽省从清廷独立,安徽省軍政府成立後,安徽巡撫被廢除。
歷任安徽巡撫
编辑- 安庐池太巡撫
- 操江巡抚改安徽巡撫
歷任安徽巡撫一覽表[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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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民族、籍贯 | 任職年代 | 備註 |
張朝珍 | 漢軍正藍旗 | 康熙六年(1667 年)~十年五月 | |
靳輔 | 漢軍鑲黃旗 | 康熙十年六月~十六年二月 | |
徐國相 | 漢軍正白旗 | 康熙十六年三月~二十三年正月 | |
薛柱斗 | 漢 |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六年五月 | |
楊素蘊 | 漢 | 康熙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年十月 | |
江有良 | 漢軍正白旗 | 康熙二十七年十月~三十一年十二月 | |
高承爵 | 漢軍鑲白旗 | 康熙三十二年正月~三十三年正月 | |
佟國佐 | 漢軍正藍旗 | 康熙三十三年二月~三十四年九月 | |
缐一信 | 漢軍正白旗 | 康熙三十四年九月~三十五年正月 | |
陳汝器 | 漢軍鑲紅旗 | 康熙三十五年正月~三十七年十一月 | |
李鈵 | 漢軍正黃旗 | 康熙三十七年十一月~三十九年五月 | |
高承爵 | 漢軍正藍旗 | 康熙三十九年五月~四十年十月 | |
喻成龍 | 漢軍正藍旗 | 康熙四十年十二月~四十二年四月 | |
劉光美 | 漢軍正紅旗 | 康熙四十二年五月~四十八年九月 | |
叶九思 | 漢軍鑲藍旗 | 康熙四十八年九月~五十年七月 | |
梁世勋 | 漢 | 康熙五十年八月~五十五年十月 | |
李成龍 | 漢軍正紅旗 | 康熙五十五年十月~雍正三年八月 | |
魏廷珍 | 漢 | 雍正三年(1725 年)八月~八年五月 | |
程元章 | 漢 | 雍正八年五月~十年七月 | |
徐本 | 漢 | 雍正十年七月~十一年十二月 | |
王紘 | 漢 |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十二年十月 | |
趙國麟 | 漢 | 雍正十二年十月~乾隆三年四月 | |
孫國璽 | 漢軍正白旗 | 乾隆三年(1738 年)四月~四年十一月 | |
陳大受 | 漢 | 乾隆四年十一月~六年六月 | |
張楷 | 漢 | 軍正藍旗乾隆六年六月~七年十二月 | |
喀爾吉善 | 滿 | 乾隆七年十二月~八年三月 | |
范璨 | 漢 | 乾隆八年三月~九年六月 | |
准泰 | 滿 | 乾隆九年六月~十年四月 | |
魏國定 | 漢 | 乾隆十年四月~十一年五月 | |
潘思榘 | 漢 | 乾隆十一年五月~十二年九月 | |
納敏 | 滿 | 乾隆十二年九月~十四年四月 | |
衛哲治 | 漢 | 乾隆十四年四月~十二月 | |
圖爾炳阿 | 滿 |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十五年七月 | |
衛哲治 | 漢 | 乾隆十五年七月~十一月 | |
定長 | 滿 | 乾隆十五年十一月~十六年二月 | |
衛哲治 | 漢 | 乾隆十六年二月乾隆~三月 | |
張師載 | 漢 | 乾隆十六年三月~十八年八月 | |
衛哲治 | 漢 | 乾隆十八年八月~十九年十月 | |
鄂樂舜 | 滿 | 乾隆十九年十月~二十年十一月 | |
高晉 | 滿 |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二十六年三月 | 二十五年十二月常鈞署 |
托庸 | 滿 | 乾隆二十六年三月~三十年十一月 | |
馮鈐 | 漢 | 乾隆三十年十一月~三十四年二月 | 三十四年二月陳輝祖護 |
富尼漢 | 滿 | 乾隆三十四年二月~十月 | |
胡文伯 | 漢 | 乾隆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五年七月 | |
裴宗錫 | 漢 | 乾隆三十五年七月~四十年五月 | |
李質穎 | 漢軍正白旗 | 乾隆四十年五月~四十一年三月 | |
閔鶚元 | 漢 | 乾隆四十一年三月~四十五年八月 | |
農起 | 滿 |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四十六年十二月 | |
譚尚忠 | 漢 |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四十七年六月 | |
富躬 | 滿 | 乾隆四十七年六月~四十九年六月 | |
書麟 | 滿 |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五十二年十一月 | |
陳用敷 | 漢 |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五十四年十二月 | |
穆和藺 | 滿 | 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五十五年二月 | |
福崧 | 漢 | 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四月 | 二月康基田護 |
何裕城 | 漢 | 乾隆五十五年四月~七月 | |
朱珪 | 漢 | 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五十九年五月 | |
陳用敷 | 漢 | 乾隆五十九年五月~十月 | |
惠齡 | 蒙 | 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六十年四月 | |
費淳 | 漢 | 乾隆六十年四月 | 未到任 |
汪新 | 漢 | 乾隆六十年五月~嘉慶元年六月 | |
張誠基 | 漢 | 嘉慶元年(1796 年)六月~八月 | |
朱珪 | 漢 | 嘉慶元年八月~四年正月 | |
陳用敷 | 漢 | 嘉慶四年正月~八月 | |
荊道乾 | 漢 | 嘉慶四年八月~六年十月 | |
和甯 | 滿 | 嘉慶六年十月~十一月 | |
李殿圖 | 漢 | 嘉慶六年十一月~十二月 | |
王汝璧 | 漢 | 嘉慶六年十二月~八年閏二月 | |
阿林保 | 滿 | 嘉慶八年閏二月~十二月 | |
王汝璧 | 漢 | 嘉慶八年十二月~九年十二月 | |
長齡 | 蒙 | 嘉慶九年十二月~十年十一月 | |
成甯 | 滿 | 嘉慶十年十一月~十一年九月 | |
初彭齡 | 漢 | 嘉慶十一年九月~十二年五月 | |
董教增 | 漢 | 嘉慶十二年五月~十五年三月 | |
廣厚 | 滿 | 嘉慶十五年三月~十六年七月 | |
錢楷 | 漢 | 嘉慶十六年七月~十七年八月 | |
胡克家 | 漢 | 嘉慶十七年八月~二十一年四月 | |
康紹鏞 | 漢 | 嘉慶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四年閏四月 | |
姚祖同 | 漢 | 嘉慶二十四年閏四月~二十五年四月 | |
吳邦慶 | 漢 | 嘉慶二十五年四月~十二月 | |
李鴻賓 | 漢 | 嘉慶二十五年十二月~道光元年六月 | |
孫爾准 | 漢 | 道光元年(1821 年)六月~八月 | |
張師誠 | 漢 | 道光元年八月~十月 | |
孫爾准 | 漢 | 道光元年十月~三年正月 | |
陶澍 | 漢 | 道光三年正月~五年五月 | |
張師誠 | 漢 | 道光五年五月~六年四月 | |
鄧廷楨 | 漢 | 道光六年四月~十五年八月 | |
色卜星額 | 蒙 | 道光十五年八月~十九年十一月 | |
程楙采 | 漢 | 道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年十一月 | |
王植 | 漢 | 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咸豐元年五月 | |
蔣文慶 | 漢軍正白旗 | 咸豐元年(1851 年)五月~三年正月 | |
周天爵 | 漢 | 咸豐三年正月~二月 | |
李嘉端 | 漢 | 咸豐三年二月~九月 | |
劉裕 | 漢 | 咸豐三年九月署 | |
江忠源 | 漢 | 咸豐三年九月~十二月 | |
福濟 | 滿 | 咸豐三年十二月~八年元月 | 六年六月畢承昭署 |
翁同書 | 漢 | 咸豐八年六月~十一年正月 | 八年七月李孟群署 |
李續宜 | 漢 | 咸豐十一年正月~八月 | 未任,賈臻署 |
彭玉 | 漢 | 咸豐十一年九月~十二月 | 未任 |
李續宜 | 漢 | 同治元年(1862 年)七月~同治二年四月 | 同年八月唐訓方署 |
唐訓方 | 漢 | 同治二年四月~十月 | |
喬松年 | 漢 | 同治二年十月~五年八月 | |
英翰 | 滿 | 同治五年八月~十三年九月 | 六年十一月張兆棟護 七年正月至八年三月吳坤修護 |
吳元炳 | 漢 | 同治十三年九月 | |
裕祿 | 滿 | 同治十三年九月~光緒十年六月 | 光緒十年(1884 年)六月盧士傑護 |
吳元炳 | 漢 | 光緒十一年二月~十二年五月 | 十二年五月張端卿護 |
陳彝 | 漢 | 光緒十二年五月~十四年十月 | 同年八月阿克達春護 |
沈秉成 | 漢 | 光緒十四年十月~二十年四月 | 十六年十月阿克達春護 二十年四月德壽暫署 |
李秉衡 | 漢 | 光緒二十年四月~七月 | |
福 潤 | 蒙 | 光緒二十年七月~二十二年七月 | |
鄧華熙 | 漢 | 光緒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年十月 | |
王之春 | 漢 | 光緒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年十月 | |
聶緝規 | 漢 | 光緒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九年八月 | 二十八年九月改任浙江巡撫 因安徽新任巡撫饒應祺、誠勳未到,仍留任 二十九年三月,聯魁護 |
誠 勳 | 滿 | 光緒二十九年八月~三十二年二月 | |
恩 銘 | 滿 | 光緒三十二年二月~三十三年五月 | |
馮 煦 | 漢 | 光緒三十三年五月~三十四年五月 | |
朱家寶 | 漢 | 光緒三十四年六月~宣統三年(1911 年)九月 | 該年六月繼昌護 八月沈曾植護。 |
參考文獻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1.2 侯杨方. 《“安庆省”考——兼论清代的省制》. 历史地理 (上海市: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 (2008年第1期): 88–9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3) (简体中文).
三、“安庆省”的名称来源及“分省”问题……根据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坐名敕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江有良,巡抚安、徽、宁、池、太、庐、凤、滁、和、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驻劄安庆府”,可见安徽巡抚辖区与安徽布政使司辖区完全一致,即通称的安徽省,它的名称来源即为安徽布政使司和安徽巡抚。从安徽巡抚的坐名敕谕可知,“安徽巡抚”并非正式的官职名称,巡抚在敕谕中实际上是动词,取其辖区排名第一、第二的两个地方的首字通称为“安徽巡抚,其辖区因此也通称为“安徽”。由于安徽巡抚并非正式的官称,在清朝的正式官方文件中也以其驻地称之为“安庆巡抚”。
- ^ 《安徽省志·人大政府政協志》引自錢實甫《清代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80 年版《清史稿》,中華書局標點本《(光緒)重修安徽通志》。
来源
编辑- 書籍
- 安徽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安徽省志·人大政府政協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