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戒

宗教行为
(重定向自守斋

斋戒是一种与宗教有关的个人行为,其主要方式为对饮食性生活的限制。为了礼仪、神秘主义苦行或其他宗教目的,或者为了道德上的目的而禁绝饮食。禁绝饮食可能是完全的,也可能是部分的;可能是长期的,也可能是短期的。在世界各地,自古实行禁绝包含的人,有许多宗教的开创人和他们的追随者,有根据某种文化形态而划分出来的一些个人;还有一些个人或团体會以绝食作为抗争,表示反对违背社会伦理或政治原则的行为。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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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戒行为在很多宗教中都有,作为信仰的准则,以准备节日,反省自身,或教导信徒节制贪欲,进求更高层次的生活。

中国的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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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中国斋戒分为三种,一种是帝王官吏士族平民在正式祭典前的斋戒,一種是還願齋戒,一种是宗教戒律性的斋戒

祭祀前的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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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祭祀前的斋戒中,斋戒者在祭天祭孔祭祖或者祭拜其他神明前数日(通常是三日)停止食用食(不食蔥韮薤蒜等辛菜),停止饮酒,停止房事。《明史洪武二年学士朱升等奉敕所撰《斋戒文》对斋戒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规范:“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居外舍(即到专门的斋戒住宿场所居住),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音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严畏谨慎,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这种斋戒在现代的中国已经罕见,但在海外漢字文化圈中还有保留。

宗教戒律性的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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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傳佛教的斋戒为长期斋戒,主要为不杀生、不食肉、不茹荤、不饮酒、不從事性行為(典籍上多作「不近女色」)。中国佛教茹素的齋食制度为梁武帝所创,520年梁武帝根据《大般涅槃经》要求佛教僧侣全面禁止肉食,当时曾遭到佛教徒的反对,認為釋迦牟尼佛沒有規定素食,称“律中无断肉及忏悔食肉之法”[1],支持素食的是釋迦牟尼的堂弟天啟,反而天啟是佛敵。但后来逐渐为中国汉族佛教徒所接受。藏传佛教上座佛教仍然保持了可食三净肉的习惯。

道教的斋戒包括禁酒、禁食五荤(五種蔬菜,芸苔胡荽)。和三厌(大雁乌鱼,另說《上清靈寶大法》有言的;等肉,號稱「三官所厭,簡稱三厭」)。禁酒是为了防止乱性,禁止茹荤则是因为食后嘴中会发出发出异味,对神明不敬(同为香辛料的因食后无异味而不在五荤之列)。此外还认为五荤生食易动肝火,熟食则具有促進性慾作用。

西方的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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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的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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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曾進行四十天禁食。

基督宗教中,早期的基督徒認為暴食屬於七宗罪之一,動輒以數天的禁食以懺悔天主教與一些基督宗教教派規定:小齋,即不得食用温血动物的肉,僅能喫冷血動物,如等類。大齋,即一日只能喫一餐正餐,清晨與晚間可以攝取少量零食,其餘時間只能飲用流質食品,如。現代大多數信徒因應繁忙的工商社會生活,已不再嚴格遵守此戒律。

每星期五,為紀念耶穌受難日,應小齋;每逢四旬期,應大齋。兒童老人殘障者、孕婦病人軍人苦力工人、旅宿者等可免。

大多數基督新教教派並無齋戒戒律。

伊斯蘭教的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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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齋戒月,由日出至日落期間不許飲食與行房,但可以漱口。

可蘭經》2章185節說:「……害病或旅行的人,當依所缺的日數補齋。真主要你們便利,不要你們困難,……」害病是指生病的人或生理期懷孕哺乳的婦女。害病的人等身體恢復正常及旅行者結束旅行後都須補齊欠齋日數。

可蘭經》2章184節:「……難以齋戒者,當納罰贖,即以一餐飯,施給一個貧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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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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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正藏经》第五十二卷。為此梁武帝親自寫了一篇「斷酒肉文」,文中引證《大般涅槃經》、《楞枷經》、《央掘魔羅經》等大乘經典為依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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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齋戒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