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永(1964年8月),男,汉族,安徽寿县人,中共党员,中国法学家。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

孙长永
性别
出生1964年8月(60歲)[1]
安徽省寿县
居住地上海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教育程度博士
母校安徽师范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职业法学家
机构上海交通大学
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2]
奖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2003年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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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西南政法大学工作。历任西南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5年至1996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2001年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任湘潭大学教授。2003年10月至2023年3月,历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代法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主任、法律硕士学院院长、学科办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3年3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3]

学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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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和刑事司法制度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等科研项目11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5项。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人才专项。[4]

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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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全国第四届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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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侦查程序与人权——比较法考察》(2000年,中国方正出版社)
  • 《探索正当程序——比较刑事诉讼法专论》(2005年,中国法制出版社)
  • 《沉默权制度研究》(2006年,法律出版社)
  • 《刑事证明责任制度研究》(2009年,中国法制出版社)
  •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研究》(2011年,法律出版社)

奖励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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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 2001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三完成人)
  • 2003年,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5]
  • 2004年,获“重庆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 2006年,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2007年,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6]
  • 2009年,入选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 2017年,获重庆市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 2021年,获“重庆英才•优秀科学家”荣誉称号
  • 2022年,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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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孙长永. 法学专家网.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5). 
  2. ^ 教师介绍页 孙长永. 爱课程.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5). 
  3. ^ 教师名录 孙长永.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3-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1). 
  4. ^ 孙长永: 诉前羁押实证研究报告. 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 2023-04-27 [2023-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1). 
  5. ^ 200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按学科排列).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5). 
  6. ^ 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揭晓. 中国政法大学. 2007-09-07 [202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5). 
  7. ^ 标志性成果!获奖41项!.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网. 西南政法大学 [2023-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