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军(1957年8月),男,山东莱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武汉大学哲学系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哲学硕士。孙干卿少将之子。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苏地区代表。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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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9月参加工作。

早年为湖北省建始县苗萍乡武汉知青点负责人,后入武汉大学哲学系学习。毕业后历任共青团武汉市委书记,武汉市江汉区委副书记、区长,武汉市副市长,中共武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武汉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2月,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2004年6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7年12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3年3月,被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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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孙志军.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6). 
  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国生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宣传部部长
2004年6月 - 2007年12月
繼任:
杨新力
前任:
吴冬华
中国共产党扬州市委员会书记
2001年2月 - 2004年7月
繼任:
季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