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是法律容許工作者因結婚休假工資如數支付[1]。在世界上這是並不常見的法律,例子包括馬爾他(兩工作天 "two working days")[2]愛爾蘭[3],中國大陸及台灣[來源請求]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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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是特別的享有30天的假期[4]青海省是特別的享有15天的假期[5]

一般都是享有3天的假期[6]北京市在3天的基礎上,多加7天,總共10天假期[7]。軍隊的規定則是 3天的基礎 + "7天晚婚假" = 10天; 雙方都 享有晚婚假,但如果其中一人太年輕,則只有晚婚那個人 享有晚婚假[8]

晚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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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2歲+3年=25歲
女:20歲+3年=23歲

在1982年,由於人口持續上升,所以政府建議年輕人就算到了合法結婚的年紀,都應該多長大3歲才結婚[9]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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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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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婚假的概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华律网.2012-08-05.
  2. ^ Employment and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justiceservices.gov.mt. [2018-11-23]. 
  3. ^ Special Leave with pay on Marriag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epartment of Public Expenditure and Reform. 2016-04-11.
  4. ^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永久失效連結].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01月26日
  5.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青海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6. ^ 9地新计生条例出台:均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新網. 2016年01月22日.
  7.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03月25日
  8. ^ 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2014年07月13日
  9.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2018-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