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 (鲁国)
(重定向自太子括)
括(?—?),姬姓,名括,是鲁武公的长子,鲁懿公和鲁孝公的哥哥。
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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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 姓:姬 |
活跃时期 | 西周 |
知名于 | 鲁国公子 |
儿女 | 伯御 |
父母 | 父:鲁武公 |
前816年,鲁武公带着自己的长子括、少子戏朝见周宣王。周宣王喜欢戏,想立他为鲁国的太子,仲山甫认为这是违背先王遗训的做法,极力劝谏,周宣王不听,还是将戏立为鲁国太子。这年夏天,鲁武公回国后就去世了,戏继承鲁国君位,是为鲁懿公。前807年,括之子伯御与鲁人攻杀鲁懿公,鲁国人立伯御为君。[1][2]
参考资料
编辑- ^ 《国语·周语上》:鲁武公以括与戏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也。今天子立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若鲁从之而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不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是事也,诛亦失,不诛亦失,天子其图之!”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
- ^ 《史记·鲁周公世家》:武公九年春,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谏宣王曰:“废长立少,不顺;不顺,必犯王命;犯王命,必诛之: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今天子建诸侯,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鲁从之,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弗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诛之亦失,不诛亦失,王其图之。”宣王弗听,卒立戏为鲁太子。夏,武公归而卒,戏立,是为懿公。
- ^ 《国语·周语上》:三十二年,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而不睦。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樊穆仲曰:“鲁侯孝。”王曰:“何以知之?”对曰:“肃恭明神而敬事耇老,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故实,不干所问,不犯所咨。”王曰:“然则能训治其民矣。”乃命鲁孝公于夷宫。
- ^ 《史记·鲁周公世家》: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与鲁人攻弑懿公,而立伯御为君。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鲁,杀其君伯御,而问鲁公子能道顺诸侯者,以为鲁後。樊穆仲曰:鲁懿公弟称,肃恭明神,敬事耆老;赋事行刑,必问於遗训而咨於固实;不干所问,不犯所。”宣王曰:“然,能训治其民矣。”乃立称於夷宫,是为孝公。自是後,诸侯多畔王命。
- ^ 《列女传·卷五·节义传》:孝义保者,鲁孝公称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与其二子长子括、中子戏朝周宣王,宣王立戏为鲁太子。武公薨,戏立,是为懿公。孝公时号公子称,最少。义保与其子俱入宫,养公子称。括之子伯御与鲁人作乱,攻杀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称于宫,将杀之。义保闻伯御将杀称,乃衣其子以称之衣,卧于称之处,伯御杀之,义保遂抱称以出,遇称舅鲁大夫于外,舅问称死乎,义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义保曰:“以吾子代之。”义保遂以逃。十一年,鲁大夫皆知称之在保,于是请周天子杀伯御立称,是为孝公。鲁人高之。论语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其义保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