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標
投标过程中一种抱团行为
围标也稱為串通投標,指以一家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通过人为操纵,从而实现中标或等同的实际目的。幾個投標人之間會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圍標行為的發起者稱為圍標人,參與圍標行為的投標人稱為陪標人。围标在中国大陆属于犯罪行为。在通常的投标过程中,所有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通过技术(技术标)、综合实力(综合标)、价格报价(商务标)三个考核标准相互竞争,优胜劣汰。但是当一个项目被“围标”之后,就会出现几家企业串通一气。一致以其中一家企业中标为目的,通过集体编撰虚假标书内容,蓄意扰乱投标价格规律等手段打破平等竞争的前提条件,通过舞弊的方式完成投标过程。
圍標的法律構成要件: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