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敦爗(1911年—1950年7月11日), 上海市人,輪船招商局海辰輪報務主任,1949年奉命停泊高雄港,船長張丕烈因招商局未予宿舍令安置眷屬,又港口檢查過嚴,致萌生叛變的念頭[1]

1949年12月,船長張丕烈與嚴敦爗密謀將船開往大陸,嚴敦爗勸說船員跟從,但因船員不為所動而作罷。1950年1月,張丕烈、嚴敦爗擔任海遼輪往返日本運務,期間泊日本吳港,復由嚴敦爗遊說船員,因中華民國海軍海上封鎖,並且輪船電報管制嚴格再次作罷。

返台後張丕烈與嚴敦爗遭到密報檢舉,1950年3月22日由憲兵提報拘提審訊,1950年6月26日判處無期徒刑,經報請總統核示改處死刑,1950年7月11日槍決於馬場町[2]

紀念

编辑

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無名英雄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為紀念來台灣在1950年代被處決「隱避戰線烈士」而設立,嚴敦爗銘刻於紀念碑上[3],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追認之烈士。

參考資料

编辑
  1. ^ 國防部軍法局 國防部. 投敵審核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04-14~1955-11-07 [202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6). 
  2. ^ 國防部. 張丕烈等叛亂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07-05 [202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1). 
  3. ^ 陳輝.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華澳報. 2021-04-10 [202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