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之英故居
吳之英故居位於四川省雅安市名山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吳之英故居住於四川省眉山市名山縣車嶺鎮幾安村十一社,合故居壽標廬、吳之英家族墓、吳之英紀念堂及碑林,占地面積共約1720平方米。故居壽標廬,坐北向南,清代晚期建築。該建築為三合院,正堂為歇山式穿逗木結構建築,施一步廊,門額上懸掛吳之英手書“壽標廬”匾額,通高6.1米,面闊三間13.4米,明問5米,次間4.2米,進深11米。兩側為吳之英起居室。吳之英家族墓,坐北向南,位於壽標廬後50米。由其祖父吳哲文夫婦墓、父吳銘鐘夫婦墓、吳之英夫婦墓和長子吳鑒之夫婦墓組成。吳之英紀念堂及碑林位於故居東面約1.5公里,坐西南向東北,有石刻180通,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
吳之英故居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縣 |
時代 | 清 |
編號 | 460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吳之英(1857-1918)字伯揭,號西蒙漁〈愚)者、蒙陽漁(愚)者、老漁(愚),維新派人士、經學家、書法家、詩詞家。18歲選調成都尊經書院,與楊銳、宋育仁、廖季平並稱院中“四傑”。1911年,任四川軍政府樞密院院士。1912年,任四川國學院首席院正。1913年書寫“辛亥秋保路死事紀念碑”10個隸篆體大字。有遺著《壽標廬叢書》73卷。2009年,吳之英故居被名山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编辑-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