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部委員

职业类型

司令部委員[1][2],是中華民國國軍將領的一種閑職,屬調節與待命位置,依照中華民國國防部規定,調任司令部委員的將領如超過一年無法派任新職,即須退伍[3];若是涉及軍法或司法問題而無法核定退伍者,通常軍方會在其任職司令部委員的一年間短暫派任該員代理其他職缺,然後大約在一個月之內調回司令部委員重置其任期[4]

司令部委員無兵可轄,也不經手公文,有時甚至不必回營辦公,通常是少將中將,薪俸只領少將或中將的本薪[5][6]。此職稱原為「作戰計畫委員」,2001年《國防法》與《國防部組織法》實施後,各司令部的作戰計畫委員會被裁撤,改稱「司令部委員」,直接配置於軍等司令部之下[7]

部分媒體稱是當事人犯下重大缺失、有退伍規劃、或暫時無合適職務安排時的職缺,或者政黨輪替後對於前朝人馬的柔性疏退[8],惟此並非明文規範。

現任委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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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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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私菸案 林國欽調陸軍司令部委員 一年內無新職將退伍. [2020-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0). 
  2. ^ 少將林重宏涉性騷擾調司令部委員 若無新職10月退伍. [2020-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0). 
  3. ^ 總統警衛室主任 曾維聰突調職.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4). 
  4. ^ 3位流浪兒將軍 求退無門.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4). 
  5. ^ 走出洪案終無罪 沈威志復活代理陸軍司令部計畫處長. [2018-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7). 
  6. ^ 雖判無罪 沈威志等人卻如「無間道」不准退伍. [2020-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0). 
  7. ^ 小英維安傳醜聞 警衛室少將不假離營還喝酒遭懲.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4). 
  8. ^ 《聯合報》2009.05.02-調任委員 無兵可帶 如軍中冷宮
  9. ^ 我代表國防醫學院!「校長喝醉」大鬧高鐵. TVBS NEWS. 2018-12-20 [2019-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7). 
  10. ^ 私菸案》隱瞞買100條菸遭「回軍」處分 永和警衛室林國欽少將調陸軍司令部委員. 風傳媒. 2019年8月26日 [2019年8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27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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