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又稱危樓,是「危險樓房」、「危險建築物」的簡稱。一幢物業如變成危樓,會危及使用者及第三者安全業主有可能要承擔民事刑事法律後果。

危樓形成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短樁僭建地震鹹水樓、在危險山坡上建築、戰爭恐怖主義樓房過早老化、危險外、搖搖欲墜的廣告招牌、違章、違例建築工程等。

危樓情況輕微者,可以修葺補救,之後還可以使用或居住。不過,嚴重的危樓,維修成本巨大,不合理,則只有拆卸,而物業的市場價值立刻折舊至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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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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