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内-尼古拉·德·莫普
勒内·尼古拉·夏尔·奥古斯坦·德·莫普(法語:René Nicolas Charles Augustin de Maupeou ,1714年2月25日—1792年7月29日),他是莫朗格莱和布利侯爵,瓦兹河畔布吕伊埃雷(Bruyères-sur-Oise)子爵, 法国政治家,大法官。曾一度剥夺法国高等法院的政治权力(1771年—1774年)。然而路易十六即位后取消了他的措施,使他失去了可能防止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基本制度的改革。
勒内·尼古拉·夏尔·奥古斯坦·德·莫普 René Nicolas Charles Augustin de Maupeo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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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王國首席大臣 | |
任期 1770年12月25日—1774年8月23日 | |
君主 | 路易十五 路易十六 |
前任 | 舒瓦瑟尔公爵 |
继任 | 勞恩男爵 |
法蘭西王國大法官 | |
任期 1771年—1774年 | |
前任 | 舒瓦瑟尔公爵 |
继任 | 莫尔帕伯爵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法国巴黎 | 1714年2月25日
逝世 | 1792年7月29日 厄尔省蒂伊(Thuit) | (78歲)
专业 | 政治家、大法官 |
生平
编辑莫普出生于蒙彼利埃司法贵族之家,其家族自十六世纪起即为穿袍贵族(noblesse de robe),他是勒内·夏尔·德·莫普(René Charles de Maupeou,1688–1775)的长子,曾担任过巴黎高等法院的院长(1743–1757)。
莫普自幼修习近法律,成为其父的助手。1763年任巴黎高等法院院长,1768年9月任大法官,接替其父的职务,翌年,他委任约瑟夫·马里·泰雷神父(Abbé Terray)为财政总监,泰雷计划向特权阶级征税,以稳定王室的财政。这一计划遭到高等法院的强烈反对,法官罢审。
1771年1月19日夜里,莫普下令法官恢复工作,但几乎所有的法官都拒不从命。他把其中130人流放到边远省份,并撤消了他们的职务。接着,他在巴黎高等法院司法辖区内建立6个区法院行使职责,以有薪金的法官代替官僚贵族。最重要的是,他否认巴黎高等法院有否决国王敕令的权利。这时,泰雷方得以实行他的税收改革计划。莫普建立开明专制主义的措施激起贵族和富有的资产阶级的愤恨。但在路易十五统治末年,新司法制度还是行之有效的。1774年5月路易十六即位,8月恢复了高等法院原有的权利,莫普被迫引退。莫普的失败预示杜尔哥的失败,而由此造成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君主制本身的垮台[1]。
莫普引退后仍保持大法官头衔(1790年7月1日办公室被废除),他一直活者看到旧政权被推翻,直到他1792年在蒂伊(Thuit)去世。
子女
编辑1744年,莫普娶了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安妮·德·龙尚罗勒(Anne de Roncherolles,1725 - 1752),启蒙运动者让-雅克·卢梭圈子朋友路易丝·德皮奈夫人(Madame d'Épinay)的表妹。
夫妇生于两个儿子:
注释
编辑- ^ Baker, Inven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essays on French political cultur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2nd ed. 1990 :139.
参考
编辑- 公有领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编).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条目包含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