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湜(1460年—1511年),字清臣,河南太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劉湜
大明奉訓大夫南京戶部員外郎
籍貫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太康縣
字號字清臣
出生天順三年十二月十一日(1460年)
逝世正德六年(1511年)三月初四日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河南鄉試第三名舉人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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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湜自幼有神童之譽,十歲即補太康縣學增廣生員。弘治二年(1489年),中式己酉科河南鄉試第三名舉人。此後丁憂。服闕,中式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三甲進士。授陝西涇陽縣知縣。丁母憂去職。

正德元年(1506年)服闕,補順天府固安縣知縣。後調任南京戶部山東司主事。[1][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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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白山人稿》草書存於家。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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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康熙《固安縣志·卷之四》頁三:劉湜,河南太康縣進士,正德元年任。升南京主事。
  2. ^ 明嘉靖刻本《太康縣志·文集卷之七》:故南京户部員外郎奉訓大夫劉清臣墓誌銘(劉漙 清臣兄義官):清臣名湜,河南太康人,前知縣致仕教諭之孫,奉政大夫肅府左長史第五子也。生而神異,甫五歲,巡按陝西監察御史滄州張公海見而異之,乃贈《神童歌》,有「口謂唐詩数百篇,序文辭賦如湧泉」之句。未幾,先君致政還家。時曹南都憲王公珣爲太康令,欲舉送翰林院,既而河南提學憲副劉公昌、開封尹周公斌考試背誦四書如懸河,二公大喜,即補本學增廣生員,時年一十歲。至十四歲,提學憲副天台陳公選試三塲,補廪員。清臣天性孝友,奉養嫡母,情踰所生。酷愛兄弟,雖司馬公之扵伯康不甚遠也。娶王氏大司徒曾孫女,卒。継王氏少司徒猶孫女也。生子一人曰庭蘭早卒,女一人適邑名家子師肇先。弘治己酉,清臣以耳濡目染,壁經家學,中河南鄊試第三名。接父母喪。服闋,登已未科倫文叙榜中進士,欽授陝西涇陽縣尹。未三載,政通人和,六事脩舉。□值邉患, 運粮蒭甚急四萬餘。清臣設奇,一時輸至。榆林人驚曰:劉公何其神也!兵部侍郎李公遂嘉奏其畧曰:「依期而至,刻期而完,正濟大軍食用,似等勤能」云云。除具禮物旌異外,仍照軍功加賜白金文綺。廵撫都御史周公季麟、廵按御史楊公考覈,各曰廉勤。公謹異政卓然,簡在帝心。三年考績未至,丁毋憂。服闋,復順天尹固安知縣。一年,科道缺員,行取到部,上嘉其賢能錫之勑命曰:「天賦英資,家傳經術。早登家第,旋領邑符。治劇剸繁,才既優于。集愛民守已,心尤切扵奉公,薦剡交騰,賢能愈著。冝申恩典,以示褒榮。」於是誥贈父奉政大夫母贈冝人,清臣進封文林郎,妻皆封孺人。誥勑輝煌光騰梓里。欽授南京户部山東司主事。又明年四月初六日,欽陞本部廣東司員外郎。先一月不禄矣。嗚呼!□□清臣,頴悟絶人。日誦千言,終身不忘。□□□□,□思風生。有《長白山人稿》草書存于家。生天順己卯十二月十一日,卒正德六年三月初四日,享年五十有三。士林間訃,莫不揮涙,痛惜其才,而天奪之速也。吾弟以趋庭之學光明俊偉施諸政事□□琅琅抱負,雖大而未見扵大施設也。悲夫!正德八年三月三日塟于先塋之次,銘曰:劉處太康,簪纓世系。天性聦明,允克孝悌。壁經家學,進士登第。两宰太邑,號稱至治。鳳誥龍章,褒封先世。主事期年,員外即逮。豊才嗇壽,後嗣徃継。抆涙痛膺,作銘是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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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郑善述、潘昌,《固安縣志》,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刻本。
  • 《太康縣志》十卷,明嘉靖刻本。
官衔
前任:
張鑑
順天府固安縣知縣
正德元年(1506年)上任
繼任:
張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