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类企业类型,属于三资企业的一种。
它包括法人型和非法人型两种。外国合作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中方合作者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不能是个人。外方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的组织模式比较灵活,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用联合管理委员会制,或者委托管理制等[1]。
2020年1月1日起,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一企业类型被废除,并入外商投资企业,现有的中外合资企业将于5年过渡期内变更为新的类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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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冰菲 张纯金.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之法律分析. 《景德镇高专学报》. 2004年, (03期) [2015-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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