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維(?—?),正文越州山陰(今浙江省绍兴市)人。唐朝诗人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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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追慕严子陵,隐居桐廬山。肃宗至德二载(757年)進士,擢辭藻宏麗科,因家贫亲老,授諸暨尉,大歷十二年严郢御史中丞为河南尹[1],聘其為幕府,迁余姚令[2]右补阙。終官祕書省校書郎。與劉長卿朱放丘为李端相唱和。《丹阳送韦参军》是其代表作品。《唐才子传》称其“诗情雅重,挹魏晋之风,锻炼铿锵,庶少遗恨”。《全唐诗》存其诗一卷。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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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唐子才传》卷三“严中丞节度河南,辟(维)佐幕府”,“节度河南”一語有誤,河南節度使治汴州,河南尹治洛陽,大歷十二年已廢除河南節度使。
  2. ^ 《全唐诗》卷二六三,有严维关于余姚的七律一首,题名《余姚祗役奉简鲍参军》,“余姚祗役”可能是奉命任職之意,也可能只是來余姚出差;據姚合《极玄集》,严维又任过河南县尉;据《宋高僧传》卷一七《唐越州焦山大历寺神邑传》,严维曾任金吾卫长史。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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