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府,中国北宋时设置的府。在今山东省境。
宣和元年(1119年),宋徽宗将郓州改为东平府,治所在须城县(今山东省东平县)。管辖今东平、汶上、梁山、平阴、肥城、阳谷、东阿等地。1128年,金朝立刘豫为齐帝,先治大名,后迁须城伪称东京。
金朝为山东西路治所。元朝时,改为东平路。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年),复为东平府,须城县为东平府治,寿张县沿属。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寿张县分并须城、阳谷县。洪武七年(1374年)十一月,东平府降为州,同时撤须城县并入东平州,属济宁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