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四諫,也稱上虞四諫士,是指明朝嘉靖年間,四位籍貫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上虞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区)的官員合称。
他們是徐學詩、葉經、謝瑜和陳紹,他們皆為進士出身,并在嘉靖朝擔任負責糾察的監察御史或刑部官員。嘉靖十九年至二十年期間,他們數次彈劾時任大學士的嚴嵩、嚴世蕃父子,并因此得罪下詔獄、罷職除名;其中葉經甚至因杖刑而亡故。隆慶初年,四人均被恢復官職,或升遷或追諡[1]。